“好吧,你先下去吧。”
乔恩·费尔特海默摆了摆手。
秘书应声离开。
随着关门声的响起,乔恩·费尔特海默也重新靠上了老板椅。
当下的他,觉得事情有些复杂——
如同巴里·梅耶说的一样,他也是个臭打工的。
狮门影业的真正老板其实是一个名叫弗兰克·吉斯特拉的华尔街金融家。
这一位的主业是做投资,且热衷于矿业投资。
手里掌控着全球第五大黄金生产公司goldcorp。
弗兰克·吉斯特拉创办狮门投资狮门,纯粹是因为他爸喜欢看电影,是他爸希望温哥华的电影业、加拿大的电影业在北美乃至国际上有所发展,所以他才往电影业里库库砸钱的。
当狮门的发展有着这么一个背景时,当下,来自伊莎贝拉的邀约,在乔恩·费尔特海默的眼里,那就是一柄处理不好就会伤到自己的利刃。
逻辑也简单:
当他们已经不再拥有漫威ip时,他们就只能拒掉伊莎贝拉的邀约,然后,这件事情不被他的老板知道还好,一旦落到他老板的耳中,他的老板肯定就会把他怼成傻逼。
他的老板肯定会问他,是不是不想带领狮门影业走向成功?
他的老板肯定会问他,为啥要把漫威的版权以金钱的方式卖掉?
他的老板肯定会问他,为什么不用版权交易的方式与伊莎贝拉合作?
是的。
电影圈里的版权交易方式有很多的。
就比如说,我持有版权,做不出来,你有名有能力,想要买,那在这种情况下,我便可以用版权换投资权、制作权、发行权的方式来和你合作。
说的再简单点,那就是我把版权‘送’给你,但这种‘送’是有条件的,你必须在合同里允诺,未来开发项目时给我保留一定数量的投资额,并让我参与项目的制作、发行。
如果你觉得我的条件太苛刻,那……还能谈。
例如我不要制作、发行权,但要挂个logo。
由于乔恩·费尔特海默知道,先前,只要好好的利用手里的版权,只要伊莎贝拉真的喜欢漫威,那他是有机会和伊莎贝拉合作的,所以,痛失机会后……他人就有些麻了。
当然,他也可以在老板面前狡辩,说自己出卖版权乃是被逼无奈。
是卡尔·伊坎非要强买强卖。
但……
这句话一出口,他的老板又可以问他,在被卡尔·伊坎威胁时,他为什么不找自己?
嗯,他的老板也是华尔街的玩家嘛。
应该没人会觉得掌控着全球第五大黄金生产公司的人会比卡尔·伊坎差吧?
届时,他乔恩·费尔特海默就会更尴尬了。
因为那个时候的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那便是实话实说。
而实话则是……
在他看来,漫威最值钱的ip只有蜘蛛侠。
其他的ip是怎么样都做不出来的。
去年,在连扑几部漫威电影后,他便彻底放弃了这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