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当年的物证
看完卷宗,林田辉沉默了许久。
那位三指琴女,应该是被人在密林中杀害,隨后偽装成了自杀的场面。
而真正的凶手,早已拿著丟失的珠宝,过上了逍遥自在的生活。
案子已经过去了四十多年。
连当初办案的警察也早已退休。
即便林田辉找出凶手的身份,也几乎不可能以证据將其定罪。
更何况,这案子当初是以自杀结案。
已经过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期。
“再去一趟检察院吧。”
林田辉將卷宗放回袋子,隨后离开了档案室。
新宿区地方检察厅,离得不算太远。
十分钟后,林田辉便来到了区检察厅大楼。
“你就是林田警官吧,我是南里云平,在检察厅的总务课任职。”
一位四十多岁戴眼镜的男子,快步走过来,主动与林田辉握手。
“您好,这次辛苦你们了。”
林由辉客气地跟对方寒暄道。
“您既然认识木事务官,那就是自己人,不用跟我客气。”
南里云平发出爽朗地笑容,揽著林田辉的肩膀,走向楼梯间。
这一次,林田辉托之前认识的检察官簇木弥生,给区检察厅的人知会了一声。
没想到对方如此给面子,还亲自过来迎接。
看来那位许久不见的事务官,在他们单位混得很不错。
一路上,林田辉將琴女自杀案的情况,大致提及一番。
他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保存在检察厅的物证材料。
在刑事案件的侦办流程中。
警方在完成案件的侦破之后,需要將证据移交给检察机关,法院会根据这些经过审查的材料,进行最后的判决。
而已破获的刑事案件的相关材料,一般会由检察厅保管。
“过去这么多年,那些证据材料未必还有保留。”南里云平坦然道。
“没有的话,那就算了。”林田辉语气平淡地回答道。
警察厅的物证室,比他们警署要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