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说,你最好还是在里面穿件软甲。待会儿入门,怕是不好捱。”
“嗯?”
吴鹤年正端坐马上,享受著万眾瞩目的感觉,闻言,眉毛一挑,颇有几分自得地说道:“此乃礼服,代表的是刺史大人的顏面,岂能与甲冑混穿?成何体统!”
“体统?”
狗子撇了撇嘴,一脸“你怕是没挨过打”的表情:“体统能当饭吃?能挡棍子?”
他凑得更近了些,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吴司马,俺不是嚇唬你。俺上次给俺们都头当儐相,那还是在乡里,被那帮新妇的姐妹们用裹了红绸的擀麵杖打得三天没下得了床!那棍子,梆梆硬!”
说到这里,他嘿嘿一笑,意味深长地挑了挑眉:“崔家是啥地方?天下闻名的顶级门阀!”
“今日来的宾客里,光是那些待字闺中的小姐、新妇,怕就不下三十个……这『打女婿』的习俗,俺可是在西京见识过的,那些娘子们下手,可没轻没重的。”
打女婿,又称“闹婿”,乃是唐时流传下来的婚俗。
新郎官带著儐相去闺阁“抢亲”时,新娘的女伴们会用红绸包裹的木棍、漆杖“招待”一番,既是考验新郎的诚意,也是为新婚增添热闹吉利的气氛。
寻常人家尚且如此,何况是崔氏这等规矩森严的世家大族。
吴鹤年闻言,却並未如狗子预想般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情,反而苦笑一声,同样压低声音道:“你以为我不知?”
“此乃礼数,不可废也。”
“我今日乃是主公的儐相,代表的是主公的脸面!”
“这顿打,我非挨不可,而且须得挨得从容,挨得体面!”
“主公的威仪,今日就得靠我这张脸来挣了!”
他这话说的声音虽轻,语气中却带著一股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决绝。
狗子一愣,他本以为这白面书生最是惜身,没想到竟有这等觉悟。
再看吴鹤年那张视死如归的脸,竟品出了一丝悲壮的意味,心中不由得肃然起敬,郑重地抱了抱拳:“吴司马,高义!俺佩服你!”
“待会儿俺跟在你身后,替你分担些。”
吴鹤年摆了摆手,正色道:“不必,你护好自己便是。”
“你是玄山都的都头,一身武勇,若表现得太过轻鬆,反倒显得崔家的女眷们待客不周,落了她们的面子。”
“你我二人,一个文,一个武,正要各司其职。”
狗子听得似懂非懂,只觉得这文人的道道果然复杂,但既然吴司马都这么说了,他便重重地点了点头。
说话间,队伍已在崔府正门前缓缓停下。
府门洞开,两扇厚重的朱漆大门,巨大的双喜剪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一条崭新的大红地毡从门內一直铺到官道之上,足有百步之长。
崔氏当代家主崔瞿,身著一身絳紫色寿字团纹样的锦袍,虽已年过甲,却精神矍鑠,目光如炬。
他亲率一眾崔氏的核心族人与满堂宾客,立於门前相迎,这份礼遇,不可谓不重。
吴鹤年深吸一口气,翻身下马,郑重地整理了一下头上的幞头与身上的儒衫,在一片瞩目之中,昂首阔步上前。
他先是对著崔瞿行了一个標准的叉手礼,隨后朗声唱喏,將手中那捲写满了聘礼与嫁妆的礼单公之於眾。
他每念出一项,周围便响起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