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青色的锦帕,角下纹了竹。
宁浩初为了救人,身上染了血,还把贴身的帕子给了吴晚娘。
苏舒窈心头涌上一抹不详的预感。
她去病房看了王春雨。
医师说,王春雨的情况不太好,很有可能熬不过今晚,能不能醒,还要看她的身体抗不抗得下来。
王春雨的双腿,被野狗咬掉好多肉,失血过多,就算侥幸活下来,也会落下终身残疾。
没一会儿,王春雨醒了。
宁浩初亲自将人送到病房口,温声道:“笑一笑,别让你母亲担心。”
吴晚娘吸了吸鼻子,脸上扯出一个难看的笑来:“多谢侯爷,我进去了。”
病房的门关上,苏舒窈这才认真打量宁浩辰。
他脸上的关切不像是假的,狐裘上的血已经凝结成块。
苏舒窈抬眼看过去,冷声警告:“宁侯爷,离晚娘远一些。”
宁浩初笑了笑,眉眼温柔。
他长得好,保养的也好,身上透着世家公子的矜贵,却不疏离。
给人一种平易近人之感:“舒窈,你别误会,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出手相助。”
苏舒窈语气严肃:“多谢侯爷。侯爷的帮助,到此为止就好,再进一步,我就要告诉娘亲了。”
宁浩初的眼神瞬间就变了:“舒窈,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苏舒窈冷冷道:“有没有误会,侯爷自己清楚。”
宁浩初看了眼遗落在凳子上的男子锦帕,并没有主动拾取,“请你帮我转告吴姑娘,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说完,便转身离去。
苏舒窈吩咐秋霜:“让人把锦帕洗干净,给侯爷送回去。”
又道:“让魏千户查一查,京城里怎么忽然有了野狗?还有,回去告诉二哥哥,让他注意门口,有没有可疑的人。”
她等了好一会儿,吴晚娘都没有出来。
王春雨断了气,吴晚娘哭晕了过去。
苏舒窈让人重新给吴晚娘赁了一间宅子,让她用来办丧事,直接将人抬到了新宅子里。
王春雨的尸首刚停到新宅子里,苏明南那边就有了消息:“大小姐,明南少爷那边派人来说,抓到一个在门口鬼鬼祟祟的男子。”
苏舒窈过去一看,发现此人是周慕云。
“周举人,你不好好看书,跑别人家门口蹲守干什么?”
周慕云过来守了几次,都没有见到王春雨和吴晚娘,他每次也不敢守太久,就是在门口买个烤红薯,吃了再坐一会儿就回去,哪知道这次就被逮了。
周慕云自然不肯承认,狡辩道:“苏大小姐误会了,我不过在门口吃一个烤红薯。吃完就走,并未过多停留。”
苏府的小厮提着他的衣领子:“大小姐,这人来好几次了,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周慕云狡辩道:“你别胡说啊,我有功名在身的。毁我声誉,我可以报官的。”
苏舒窈知道他的底细,淡淡道:“把他放了吧。”
周慕云朝着苏舒窈拱了拱手:“大小姐,以后大家都是亲戚,何必把关系闹得这么僵?”
苏舒窈笑了:“周公子,这话可别说的太早。周公子要娶的可是侯府嫡女,周公子的聘礼准备好了吗?”
周慕云挺直身板,半仰着头:“科举高中进士,就是最好的聘礼。”
苏舒窈低头一笑:“行吧,我会把这句话转告给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