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好惹,小鬼难缠,越是高端的圈子,越有成型的游戏规则,反是往下的圈子里,光脚不怕穿鞋的。”
霍立军意外看著李枚,给出评价:
“你真是越来越像样了。没错,就像你说的这样,我挣的是下游的钱,有时候就是抢人家的饭碗,当年,我差点被一个农民工弄死,我就长了记性。並不是带著几个人在身边,就真是防什么人,而是有必要让他们知道,要动我霍立军,不是那么容易事,这样可以省去很多小鬼来找麻烦。”
这何尝不就是人生道理。
同样也说明了一点,霍立军就是个人精。
活得很明白,还怕死,寧愿钱带著几个保鏢在身边,也远比死了却没办法钱更好些。
没毛病。
李枚再问道:
“霍总,你说这次的目標是个女人,什么成分?”
“初恋。”
“……霍总还有这种情怀吗?”
“没睡到想睡的女人,就是情怀。难道你不是?”
李枚直接想到了苏清然。
直通车的那种。
苏清然的那两条腿仿佛一下子在他面前晃著一样……
不知道那傢伙现在在干什么,大概是躺沙发上吧。
大抵还是大t恤,超短裤。
有一件事,李枚装作不知,没有说出口。
就是早上他在床头柜上看到的那件內衣,正是他送给苏清然的。
苏清然仿佛接受了,都不用他提要求也穿上了,那估计內內也是……可惜没有机会看到。
晚十点多,到了邻市。
霍立军早就订好了酒店,但连酒店的大门都没进,直接让司机开往夜市。
好傢伙,早就约好了一些朋友和初恋,迫不及待要开展行动。
到达夜市时,霍立军的朋友和初恋早已到了。
有男有女,热情得很,还一人一个拥抱,说著由衷的话。
李枚在旁听出来了,原来霍立军的籍贯是这里,老家是这里。
南城並非他的故乡,霍立军今天是回到了老家。
李枚很容易就认出了霍立军的初恋。
因为他那些朋友已经在起鬨,让两人坐到了一块。
说实在的,李枚一下子怀疑起霍立军的审美感。
因为他初恋並不是那种很美的类型,加上年纪到了,脸上还有雀斑,身段倒是丰满,但最多也就是李枚眼中的六十分。
比起孔蔷,差距不止一点半点。
再看霍立军,糙,羞涩的像个小男生一样,自带脸红效果,以前的气概,全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