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什么是“六要素”教学
“六要素”教学,是三种教学思维方式、三种教学行为方式的总称。什么是教学思维方式?什么是教学行为方式?什么是教学方式?必须首先弄清楚这些概念性问题,才能逐步认识“六要素”教学。
一、什么是教学方式
对教学方式有多种不同的理解:
一是指方式,即教师在指导学生获取知识,提高能力,获取学习方法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如谈话式、讲授式、实践活动式等。
二是指活动,即为达到教学目的,实现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而进行的,由教学原则指导的,一整套方式组成的,师生相互作用的活动。
三是指方法,即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
四是指活动方式,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称。
以上这些理解,都是在探讨教学方法时涉及教学方式,如第二种理解是王策三教授用教学方式给教学方法下的定义:教学方法是“为达到教学目的,实现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而进行的,由教学原则指导的,一整套方式组成的,师生相互作用的活动”。它指出了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的关系,认为教学方法是一整套的教学方式,教学方式是教学方法的细节。很多学者都赞同以“教学方式”作为基本概念去界定教学方法,把教学方式理解为教学方法的细节,这样一些细节的整体构成教学方法,或者说由一整套方式组成教学方法,而“教学方式”本身就无须用其他概念来逻辑定义了。这些都是基于教学方法与教学方式的关系来认识和理解教学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教学方式自身界定自身的逻辑错误,为避免这种错误,就要研究教学方式的逻辑起点问题。
所谓逻辑起点,是理论体系作为开端的根本范畴,具有四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是整个理论体系对象的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二是构成体系对象的最基本单位;三是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体系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和可能;四是认识历史发展的起点。如果将研究教学方式的逻辑起点限定在教学方法层面,就会出现一种错误:教学方式不是教学的方式,而是教学方法的方式。根据黑格尔的逻辑学原理,理论体系的构建应该按照“存在—本质—概念”逐步展开。所以,研究教学方式可以以教学本体为逻辑起点,即从教学存在及其决定的教学本质来探讨教学方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人的活动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人对每一种活动必然表现出特定的处理方式。教学方式作为师生的教学活动方式,包含师生对教学活动的认识方式和在教学活动中的行为方式。教学认识方式是师生反映教学存在的方式,其核心是教学思维方式。教学思维方式是师生关于教学存在思维途径及其思维导向的理论概括,在思维中认识和构建教学活动的经验、知识、观念等要素的综合模式。教学行为方式是教学思维方式的外在表现,是由教学的方法、形式、手段、技术等构成的行为样式。教学思维方式指导和支配着教学行为方式,而教学行为方式实现、检验和发展教学思维方式。如图1。1。1。
图1。1。1
所以,教学方式就是师生基于对教学存在的观念性的反映,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的把握教学活动的基本样式,是由教学思维方式和教学行为方式构成的有机体。简言之,教学要达到什么目的,明确“教什么”的问题,就是教学思维方式;如何达到教学目的,解决“怎么教”的问题,就是教学行为方式。因此,教学方式就是解决想“教什么”和实际“怎么教”的问题。
二、什么是“六要素”教学方式
当我们拿出备课本准备备课时,立刻思考“我将教什么”;当我们走进教室面向全班学生时,立刻思考“我该教什么”。毫无疑问,在课堂里要教根据课程标准编写的教科书的内容,但每章每节每课书的内容不同,每节课的内容也不同,这些不同内容当中是否有共同的东西呢?大家是否觉得,不论是什么内容的课,也不论是什么课型的课,都必须紧紧围绕“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去教学呢?我们将其简称为“知识、能力、情意”,这就解决了“教什么”的问题了,也就是明确了我们的教学思维方式。
当我们知道“教什么”后,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教”的问题。有人说,就按课本去教呗!那不成了“教教材”?有人说,就由教师去讲嘛!那不成了教师“一言堂”?有人说,就由学生去学吧!那不是纯粹的“学生自学”,还要教师干什么?其实,新课程实施后,我们不少的教师都开始了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我们将其称为“主动、互动、能动”,这就是我们的教法,是我们的教学行为方式。
图1。1。2
所以,“六要素”教学方式:是由“知识、能力、情意,主动、互动、能动”六个要素构成的教学思维方式和教学行为方式的有机体,如图1。1。2。教学要确立、实施和达成“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这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的想法,是教学的思维方式;“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要通过自主学习(主动)、合作学习(互动)、探究性学习(能动)等教学行为来实现,这是教学的行为方式。“六要素”教学方式的前三者是新课程要求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后三者是新课程倡导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三种学习方式或教学策略。我们要在课堂教学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就必须让学生掌握知识、发展能力、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要实现这三维目标,就需要采取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教学行为。
有人问:“主动、互动、能动”具有行为的特征,称其为教学行为方式,可以理解。但“知识、能力、情意”是教学目标,无法理解是教学思维方式。
什么是思维方式?一般认为,思维方式是看待事物的角度,是人们大脑活动的内在程式,它对人们的言行起决定性作用。
通俗地说,思维方式就是当人们谈论一个事物时立刻想到与其密切相关的另一个事物。如,当人们说“饿了”,立即想到要“吃饭”;当人们说“病了”,立即想到要去“看医生”;当儿童“年满六周岁了”,立即想到要“上学”。“饿了、病了、年满六周岁了”是引起思维的原因,而“吃饭、看医生、上学”是思维的结果,把思维的结果与原因联系在一起,就是人们的思维方式。
同样的道理,当人们谈到“教学”时,应该立刻想到“知识、能力、情意”这些重要的教学目标,否则,他的思维就出了问题。就像人们“饿了不知道吃饭、病了不知道看医生、年满六周岁了不知道上学”一样,是思维出现了问题。
当然,“知识、能力、情意”本身并不是完整的思维方式,只是当人们一提到“教学”就立刻想到“知识、能力、情意”目标时,这一思维的过程才是教学思维方式。只不过为表述的方便,省掉了思维的原因,强调了思维的结果。就像人们说“该吃饭了”,那是因为肚子饿了;“必须看医生了”,那是因为生病了;“儿童该上学了”,那是因为年满六周岁了。如果我们在强调“知识、能力、情意”教学目标时,教师没想到是“教学”的要求,那说明,“知识、能力、情意”还没有真正成为教师的教学思维方式。我们的每一堂课都必须有具体、明确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还有人问:在“主动、互动、能动”中,主动中有能动,互动中也有能动,这种分类科学吗?
的确,主动中是有能动,但不是所有的主动都是能动,只是主动中的创造性活动才是能动;互动中也是有能动,也不是所有的互动都是能动,只有创造性的互动才称得上是能动。“主动、互动、能动”不是一种分类,而是在主动、互动的基础上再突出能动,也就是在自主、合作的基础上再突出探究,并不是前两者的重复。
也有人问:要素是构成事物必不可少的因素,是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现象或一个确定的实体及其目标的表示,它具有层次性。要素相对它所在的系统是要素,相对于组成它的要素则是系统,在系统中相互独立又按比例联系成一定的结构。“知识、能力、情意,主动、互动、能动”不是教学系统的构成因素,所以,不能作为要素并列在一起,更不能称其为“六要素”教学方式。
严格来讲,“知识、能力、情意”是构成教学思维方式系统的三个要素,“主动、互动、能动”是构成教学行为方式系统的三个要素,教学思维方式和教学行为方式又构成了教学方式这个大系统,“六要素”是大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中的六个要素,本不应并列在一起来讲。为什么要强调“六要素”呢?因为教学目标有很多,但最主要是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学习的方式也很多,最重要的应该是自主学习(主动)、合作学习(互动)、探究学习(能动)。“知识、能力、情意,主动、互动、能动”是教学活动中最关键的要素,抓住了这六个要素,就抓住了教学过程的本质和核心,把它们放在一起,是方便教师的操作,使教师知道“教什么”(知识、能力、情意)、“怎么教”(主动、互动、能动),而且它们都是教学方式这个大系统中的六个要素,所以称其为“六要素”教学方式。
知识要素知识,是教学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对学生来讲,我在课堂里想得到什么?最起码的是掌握知识;对教师来讲,我在课堂里想做什么?最起码的是要让学生掌握知识。知识是教学的基本目标之一,离开知识要素的教学,根本谈不上教学。知识有三个方面:一是具体的知识,有术语的知识,即具体符号指称的事物的知识,如词汇的一般意义;还有具体事实的知识,指日期、事件、人物、地点等方面的知识,如对某些特定文化中的主要事实的回忆。二是处理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主要指有关组织、研究、判断和批评的方式方法的知识。它包括:惯例的知识,即有关对待和表达各种现象和观念的独特方式的知识,如了解演讲与写作中的正确形式和习惯用法;趋势和顺序的知识,即时间方面各种现象所发生的过程、方向和运动的知识,如最近30多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趋势;分类和类别的知识,即有关类别、组织、部类及排列的知识,如各类文献的范围;准则的知识,即有关检验和判断各种事实、原理、观点和行为所依据的准则的知识,如对某种作品及其阅读目的作出适当判断的准则;方法论的知识,即有关在某一特定学科领域使用的以及在调查特定的问题和现象时所用的探究方法、技巧和步骤的知识,如有关用科学方法评价健全概念的知识。三是学科领域中的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指有关把各种现象和观念组织起来的主要观念、体系及模式的知识。它包括:原理和概括的知识,即关于对各种现象的结果进行概括的特定抽象概念的知识,如用来概括我们所接触到的社会现象的重要规律的知识;理论和结构的知识,即关于为某种复杂的现象、问题或领域提供一种清晰的、完整的、系统的观点的重要原理和概括,及其相互关系方面的知识,如对进化论进行比较完整的阐述的知识。《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分类学视野下的学与教及其测评》(修订版)(以下简称《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将知识划分为: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元认知知识。
能力要素能力,是教学的重要思维方式,对学生来讲,在课堂里不仅要掌握知识,而且要学会思维、学会表达、学会表现、学会对问题的观察分析和解决;对教师来讲,在课堂教学中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说法、有自己的做法,自己的想法、说法、做法都是能力的表现。基本能力包括获取、收集、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能力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功地解决某种问题,二是良好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