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因后来多用食指动的典故的关系吧,知道的人很多,仿佛颇有点幽默味,但是实在其结果却很严重,《左传》下文云:
《国语》也有下文,虽然没有那么严重,却也颇严肃。文云:
文伯之母闻之怒曰,吾闻之先子曰,祭养尸,飨养上宾,鳖于何有,而使夫人怒也。遂逐之,五日,鲁大夫辞而复之。
《列女传》卷一《母仪传》“鲁季敬姜”条下录此文,加以断语云:
君子谓敬姜为慎微。诗曰,“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言尊宾也。
关于子公子家的事《左传》中也有君子的批评,《东莱博议》卷廿五又有文章大加议论,这些大概都很好的,但是我所觉得有意思的倒还在上半的故事,睹父与子公的言行可以收到《世说新语》的《忿狷》门里去,似乎比王大王恭之流还有风趣,王蓝田或者可以相比吧。方子严大不满意于睹父,称之为恶客,我的意思却不如此,将使鳖长而后食之,不但语妙,照道理讲也并不错。查《随园食单》“水族无鳞单”中列甲鱼做法六种,其“带骨甲鱼”下有云:
甲鱼宜小不宜大,俗号童子脚鱼才嫩。
侯石公的话想必是极有经验的,或可比湖上笠翁,但如此精法岂不反近于饕餮欤。凡是吃童子什么,我都不大喜欢,如童子鸡或曰笋鸡者即是其一,无论吃的理由是在其嫩抑在其为童也,由前说固未免于饕餮之讥,后者则又仿佛有采补之遗意矣。不佞在三年前曾说过这几句话:
我又说,只有不想吃孩子的肉的才真正配说救救孩子。现在的情形,看见人家蒸了吃,不配自己的胃口,便嚷着要把它救了出来,照自己的意思来炸了吃。可怜人这东西本来说难免被吃的,我只希望人家不要把它从小就栈起来,一点不让享受生物的权利,只关在黑暗中等候喂肥了好吃或卖钱。旧礼教下的卖子女充饥或过瘾,硬训练了去升官发财或传教械斗,是其一,而新礼教下的造成种种花样的使徒,亦是其二。我想人们也太情急了,为什么不能慢慢的来,先让这班小朋友去充分的生长,满足他们自然的欲望,供给他们世间的知识,至少到了学业完毕,那时再来诱引或哄骗,拉进各帮去也总还不迟。
我这些话说的有点啰里啰唆,所讲又是救救孩子的问题,但引用到这里来也很可相通,因为我的意思实在也原是露睹父的“将使鳖长而后食之”这一句话而已。再说请客食鳖而很小,也自难免有点儿吝啬相。据随园说山东杨参将家制全壳甲鱼法云:
甲鱼去首尾,取肉及裙加作料煨好,仍以原壳覆之,每宴客,一客之前以小盘献一甲鱼,见者悚然,犹虑其动。
这种甲鱼虽小,味道当然很好,又是一人一个,可以够吃了,公父文伯的未必有如此考究,大约只是在周鼎内盛了一只小鳖,拿出来主客三位公用,那么这也难怪尊客的不高兴了。请客本是好事,但如菜不佳,骨多肉少,酒淡等等,则必为客所恨,观笑话中此类颇多,可以知之,《随园食单》即记有一则,《笑倒》中则有四五篇。吝啬盖是笑林的好资料,只关于饮食的如不请客,白吃,肴少等皆是,奢侈却不是,殆因其有雄大的气概,与笑话的条件不合耳。文伯的鳖小,鳖还是有的,郑灵公的鼋则煮好搁在一旁,偏不给吃,乃是大开玩笑了,子公的染指于鼎尝之而出有点稚气好笑,不能成为笑话,实在只是凡戏无益的一件本事而已。《左传》《国语》的关系至今说不清楚,总之文章都写得那么好,实在是难得的,不佞喜抄古今人文章,见上面两节不能不心折,其简洁实不可及也。
在家乡吃羊肉都带皮,与猪肉同,阅《癸巳存稿》,卷十中有云:
羊皮为裘,本不应入烹调。《钓矶立谈》云,韩熙载使中原,中原人问江南何故不食剥皮羊,熙载曰,地产罗纨故也,乃通达之言。
因此知江南在五代时便已吃带皮羊肉矣。大抵南方羊皮不适于为裘,不如剃毛作毡,以皮入馔,猪皮或有不喜啖者,羊皮则颇甘脆,凡吃得羊肉者当无不食也。北京食羊有种种制法,若前门内月盛斋之酱羊肉,又为名物,唯鄙人至今尚不忘故乡之羊肉粥,终以为蒸羊最有风味耳。
羊肉粥制法,用钱十二文买羊肉一包,去包裹的鲜荷叶,放大碗内,再就粥摊买粥三文倒入,下盐,趁热食之,如用自家煨粥更佳。吾乡羊肉店只卖蒸羊,即此间所谓汤羊,如欲得生肉,须先期约定,乡俗必用萝卜红烧,并无别的吃法,云萝卜可以去膻,但店头的熟羊肉却亦并无膻味。北京有卖蒸羊者,乃是五香蒸羊肉,并非是白煮者也。
记爱窝窝
爱窝窝为北京极普通的食物,其名义乃不甚可解,载籍中亦少记录。《燕都小食品杂咏》中有《爱窝窝》一首,注中亦只略疏其形状,云回人所售食品之一而已。阅李光庭著《乡言解颐》,卷五载刘宽夫《日下七事诗》,末章中说及爱窝窝,小注云:
窝窝以糯米粉为之,状如元宵粉荔,中有糖馅,蒸熟外糁薄粉,上作一凹,故名窝窝。田间所食则用杂粮面为之,大或至斤许,其下一窝如臼而覆之。茶馆所制甚小,曰爱窝窝,相传明世中宫有嗜之者,因名御爱窝窝,今但曰爱而已。
说甚详明,爱窝窝与窝窝头的关系得以明了,所记传说亦颇近理,近世不有仿膳之小窝窝头乎,正可谓无独有偶。诗为丙午作,盖是道光二十六年,书则在三年后所刊也。
记盐豆
《乡言解颐》卷三《人部·食工》一篇中,记孙功臣子科烹调之技,有云:
其所作羹汤清而腴,其有味能使之出者乎,所制盐豆数枚可下酒半壶,其无味能使之入者乎。
有味者使之出二语,李瓮斋云出于《随园食单》,所说殊妙,此理亦可通于作文章,古今各派大抵此二法足以尽之矣。但是孙科的盐豆却更令人不能忘记。小时候在故乡酒店常以一文钱买一包鸡肫豆,用细草纸包作纤足状,内有豆可二十枚,乃是黄豆盐煮漉干,软硬得中,自有风味。此未知于孙豆何如,及今思之,似亦非是凡品,其实只是平常的酒店倌所煮者耳。至于下酒,这乃是大小户的问题。尝闻善饮者取花生仁掰为两半,去心,再拈半片咬一口细吃,当可吃三四口,所下去的酒亦不在少数矣。若是下户,则恃食物送酒下咽,有如昔时小儿喝汤药之吮冰糖,那时无论怎样的好盐豆也禁不起吃了。
每日上午门外有人叫卖“菱角”,小孩们都吵着要买,因此常买十来包给他们分吃,每人也只分得十几个罢了。这是一种小的四角菱,比刺菱稍大,色青而非纯黑,形状也没有那样奇古,味道则与两角菱相同。正在看乌程汪曰桢的《湖雅》(光绪庚辰即一八八〇年出版),便翻出卷二讲菱的一条来,所记情形与浙东大抵相像,选录两则于后:
《仙潭文献》:“水红菱”最先出。青菱有二种,一曰“花蒂”,一曰“火刀”,风干之皆可致远,唯“火刀”耐久,迨春犹可食。因塔村之“鸡腿”,生啖殊佳;柏林圩之“沙角”,熟瀹颇胜。乡人以九月十月之交撤**,多则积之,腐其皮,如收贮银杏之法,曰“阖菱”。
《湖录》:菱与芰不同。《武陵记》:“四角三角曰芰,两角曰菱。”今菱湖水中多种两角,初冬采之,曝干,可以致远,名曰“风菱”。唯郭西湾桑渎一带皆种四角,最肥大,夏秋之交,煮熟鬻于市,曰“熟老菱”。
按,鲜菱充果,亦可充蔬。沉水乌菱俗呼“浆菱”。乡人多于溪湖近岸处水中种之,曰“菱**”,四围植竹,经绳于水面,闲之为界,曰“菱?竹”。……
越中也有两角菱,但味不甚佳,多作为“酱大菱”,水果铺去壳出售,名“黄菱肉”,清明扫墓时常用作供品,“迨春犹可食”,亦别有风味。实熟沉水抽芽者用竹制发蓖状物曳水底摄取之,名“掺芽大菱”,初冬下乡常能购得,市上不多见也。唯平常煮食总是四角者为佳,有一种名“驼背白”,色白而拱背,故名,生熟食均美,十年前每斤才十文,一角钱可得一大筐,近年来物价大涨,不知需价若干了。城外河中弥望皆菱**,唯中间留一条水路,供船只往来,秋深水长风起,菱科漂浮**外,则为“散**”,行舟可以任意采取残留菱角,或并摘菱科之嫩者,携归作菹食。明李日华在《味水轩日记》卷二(万历三十八年即一六一〇)记途中窃菱事,颇有趣味,抄录于左。
九月九日,由谢村取余杭道,曲溪浅渚,被水皆菱角,有深浅红及惨碧三色,舟行掬手可取而不设塍堑,僻地俗淳此亦可见。余坐篷底阅所携《康乐集》,遇一秀句则引一酹,酒渴思解,奴子康素工掠食,偶命之,甚资咀嚼,平生耻为不义,此其愧心者也。
水红菱只可生食,虽然也有人把他拿去作蔬。秋日择嫩菱瀹熟,去涩衣,加酒酱油及花椒,名“醉大菱”,为极好的下酒物(俗名过酒坯),阴历八月三日灶君生日,各家供素菜,例有此品,几成为不文之律。水红菱形甚纤艳,故俗以喻女子的小脚,虽然我们现在看去,或者觉得有点唐突菱角,但是闻水红菱之名而“颇涉遐想”者恐在此刻也仍不乏其人罢?
老菱装篰,日浇,去皮,冬食,曰“酱大菱”。老菱脱蒂沉湖底,明春抽芽,搀起,曰“搀芽大菱”,其壳乌,又名“乌大菱”。肉烂壳浮,曰“氽起乌大菱”,越以讥无用人。搀菱肉黄,剥卖,曰“黄菱肉”。老菱晾干,曰“风大菱”。嫩菱煮坏,曰“烂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