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的工作大概有三部分,即是打洞,碎土,掩埋。关于打洞,我们根据汤木孙的一篇《自然之耕地》,抄译一部分于下:
蚯蚓打洞到地底下深浅不一,大抵二英尺之谱。洞中多很光滑,铺着草叶。末了大都是一间稍大的房子,用叶子铺得更为舒服一点。在白天里洞门口常有一堆细石子,一块土或树叶,用以阻止蜈蚣等的侵入者,防御鸟类的啄毁,保存穴内的润湿,又可抵当大雨点。
在松的泥土打洞的时候,蚯蚓用他身子尖的部分去钻。但泥土如是坚实,他就改用吞泥法打洞了。他的肠胃充满了泥土,回到地面上把它遗弃,成为蚯蚓粪,如在草原与打球场上所常见似的。
蚯蚓吞咽泥土,不单是为打洞,他们也吞土为的是土里所有的腐烂的植物成分,这可以供他们做食物。在洞穴已经做好之后,抛出在地上的蚯蚓粪那便是为了植物食料而吞的土了,假如粪出得很多,就可推知这里树叶比较的少用为食物,如粪的数目很少,大抵可以说蚯蚓得到了好许多叶子。在洞穴里可以找到好些吃过一半的叶子,有一回我们得到九十一片之多。
在平时白天里蚯蚓总是在洞里休息,把门关上了。在夜间他才活动起来了,在地上寻找树叶和滋养物,又或寻找配偶。打算出门去的时候,蚯蚓便头朝上的出来,在抛出蚯蚓粪的时候,自然是尾巴在上边,他能够在路上较宽的地方或是洞底里打一个转身的。
碎土的事情很是简单,吞下的土连细石子都在胃里磨碎,成为细腻的粉,这是在蚯蚓粪可以看得出来的。掩埋可以分作两点。其一是把草叶树子拖到土里去,吃了一部分以外多腐烂了,成为植物性壤土,使得土地肥厚起来,大有益于五谷和草木。其二是从底下抛出粪土来把地面逐渐掩埋了。地平并未改变,可是底下的东西搬到了上边来。这是很好的耕田。据说在非洲西海岸的一处地方,每一方里面积每一年里有六万二千二百三十三吨的土搬到地面上来,又在二十七年中,二英尺深地面的泥土将颗粒不遗的全翻转至地上云。达尔文计算在英国平常耕地每一亩中平均有蚯蚓五万三千条,但如古旧休闲的地段其数目当增至五十万。此一亩五万三千的蚯蚓在一年中将把十吨的泥土悉自肠胃通过,再搬至地面上。在十五年中此土将遮盖地面厚至三寸,如六十年即积一英尺矣。这样说起来,蚯蚓之为物虽微小,其工作实不可不谓伟大。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蚯蚓之功在稼穑,谓其可以与大禹或后稷相比,不亦宜欤。
蚯蚓土精,无心之虫,交不以分,**于阜螽,触而感物,乃无常雄。
又引刘敬叔《异苑》,云宋元嘉初有王双者,遇一女与为偶,后乃见是一青色白领蚯蚓,于时咸谓双暂同阜螽矣。案由此可知晋宋时民间相信蚯蚓无雄,与阜螽**,这种传说后来似乎不大流行了,可是他总有一种特性,也容易被人误解,这便是雌雄同体这件事。怀德的观察录中昆虫部分有一节关于蚯蚓的,可以抄引过来当资料,其文云:
蚯蚓夜间出来躺在草地上,虽然把身子伸得很远,却并不离开洞穴,仍将尾巴末端留在洞内,所以略有警报就能急速的退回地下去。这样伸着身子的时候,凡是够得着的什么食物也就满足了,如草叶,稻草,树叶,这些碎片他们常拖到洞穴里去。就是在**时,他的下半身也决不离开洞穴,所以除了住得相近互相够得着的以外,没有两个可以得有这种交际,不过因为他们都是雌雄同体的,所以不难遇见一个配偶,若是雌雄异体则此事便很是困难了。
案雌雄同体与自为雌雄本非一事,而古人多混而同之。《山海经·南山经》中云:
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牡牝,食者不妒。
郝兰皋《疏》转引《异物志》云:灵猫一体,自为阴阳。又三《北山经》云,带山有鸟名曰鵸鵌,是自为牝牡,亦是一例。而王崇庆在《释义》中乃评云:
鸟兽自为牝牡,皆自然之性,岂特鵸鵌也哉。
此处唯理派的解释固然很有意思,却是误解了经文,盖所谓自者非谓同类而是同体也。郭景纯《类赞》云:
类之为兽,一体兼二,近取诸身,用不假器,窈窕是佩,不知妒忌。
说的很是明白。但是郭君虽博识,这里未免小有谬误,因为自为牝牡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只有笑话中说说罢了,粗鄙的话现在也无须传述。《山海经》里的鸟兽我们不知道,单只就蚯蚓来说,它的**已由动物学者调查清楚,知道它还是二虫相交,异体受精的,瑞德女医师所著《性是什么》,书中第二章论动物间性,举水螅,蚯蚓,蛙,鸡,狗五者为例,我们可以借用讲蚯蚓的一小部分来做说明。据说蚯蚓全身约共有百五十节,在十三节有卵巢一对,在十及十一节有睾丸各两对,均在十四节分别开口,最奇特的是在九至十一节的下面左右各有二口,下为小囊,又其三二至三七节背上颜色特殊,在产卵时分泌液质作为茧壳。凡二虫相遇,首尾相反,各以其九至十三节一部分下面相就,输出**入于对方的四小囊中,乃各分散,及卵子成熟时,背上特殊部分即分泌物质成筒形,蚯蚓乃缩身后退,筒身擦过十三四节,卵子与囊中**均黏着其上,遂以并合成胎,蚓首缩入筒之前端,此端即封闭,及首退出后端,亦随以封固而成茧矣。以上所述因力求简要,说的很有欠明白的地方,但大抵可以明了蚯蚓生殖的情形,可知雌雄同体与自为牝牡原来并不是一件事。蚯蚓的名誉和我们本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必替它争辨,不过为求真实起见,不得不说明一番,目的不是写什么科学小品,而结果搬了些这一类的材料过来,虽不得已,亦是很抱歉的事也。
近年多看中国旧书,因为外国书买不到,线装书虽也很贵,却还能入手,又卷帙轻便,躺着看时拿了不吃力,字大悦目,也较为容易懂。可是看得久了多了,不免会发生厌倦,第一是觉得单调,千年前后的人所说的话没有多大不同,有时候或者后人比前人还要胡涂点也不一定,因此第二便觉得气闷。从前看过的书,后来还想拿出来看,反复读了不厌的实在很少,大概只有《诗经》,其中也以《国风》为主,《陶渊明集》和《颜氏家训》而已。在这些时候,从书架上去找出尘土满面的外国书来消遣,也是常有的事。
前几天忽然想到关于萤火说几句闲话,可是最先记起来总是腐草化为萤以及丹鸟羞白鸟的典故,这虽然出在正经书里,也颇是新奇,却是靠不住,至少是不能通行的了。案《礼记·月令》云:
季夏之月,腐草为萤。
《逸周书·时训解》云:
大暑之日,腐草化为萤。腐草不化为萤,谷实鲜落。
这里说得更是严重,仿佛是事关化育,倘若至期腐草不变成萤火,便要五谷不登,大闹饥荒了。《尔雅》:萤火即炤。郭璞注,夜飞,腹下有火。这里并没有说到化生,但是后来的人总不能忘记《月令》的话,邢昺《尔雅疏》,陆佃《新义》及《埤雅》,罗愿《尔雅翼》,都是如此。邵晋涵《正义》不必说了,就是王引之《广雅疏证》也难免这样。《本草纲目》引陶弘景曰:
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初时如蛹,腹下已有光,数日变而能飞。
李时珍则详说之曰:
萤有三种。一种小而宵飞,腹下光明,乃茅根所化也。《吕氏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萤者也。一种长如蛆蠋,尾后有光,无翼不飞,乃竹根所化也。一名蠲,俗名萤蛆。《明堂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蠲者是也,其名宵行。茅竹之根夜视有光,复感湿热之气,遂变化成形尔。一种水萤,居水中。唐李子卿《水萤赋》所谓彼何为而化草,此何为而居泉,是也。
钱步曾《百廿虫吟》中“萤”项下自注云:
萤有金银二种。银色者早生,其体纤小,其飞迟滞,恒集于庭际花草间,乃宵行所化。金色者入夏季方有,其体丰腴,其飞迅疾,其光闪烁不定,恒集于水际茭蒲及田塍丰草间,相传为牛粪所化。盖牛食草出粪,草有融化未净者,受雨露之沾濡,变而为萤,即《月令》腐草为萤之意也。余尝见牛溲坌积处飞萤丛集,此其验矣。
又汪曰桢《湖雅》卷六“萤”下云:
按,有化生,初似蛹,名蠲,亦名萤?,俗呼火百脚,后乃生翼能飞为萤。有卵生,今年放萤于屋内,明年夏必出细萤。
案以上诸说均主化生,唯郝懿行《尔雅义疏》反对《本草》陶李二家之说,云:
寥寥百十字,却说得确实明白,所云萤之二种实即是雌雄两性,至断定卵生尤为有识,汪谢城引用其说,乃又模棱两可,以为卵生之外别有化生,未免可笑。唯郝君亦有格致未精之处,如下文云:
《夏小正》,丹鸟羞白鸟。丹鸟谓丹良,白鸟谓蚊蚋。《月令疏》引皇侃说,丹良是萤火也。
罗端良在宋时却早有异议提出,《尔雅翼》卷二十七“萤”下云:
《夏小正》曰,丹鸟羞白鸟。此言萤食蚊蚋。又今人言,赴灯之蛾以萤为雌,故误赴火而死。然萤小物耳,乃以蛾为雄,以蚊为粮,皆未可轻信。
从中国旧书里得来的关于萤火的知识就是这些,虽然也还不错,可是披沙拣金,殊不容易,而且到底也不怎么精确,要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只好到外国书中去找寻了。专门书本是没有,就是引用了来也总是不适合,所以这里所说也无非只是普通的,谈生物而有文学的趣味的几册小书而已。英国怀德以《色耳彭的自然史》著名于世,在这里边却未尝讲到萤火,但是《虫豸观察杂记》中有一则云:
观察两个从野间捉来放在后园的萤火,看出这些小生物在十一二点钟之间熄灭他们的灯光,以后通夜间不再发亮。雄的萤火为蜡烛光所引,飞进房间里来。
这虽是短短的一两句话,却很有意思,都是出于实验,没有一点儿虚假。怀德生于千七百二十年,即清康熙五十九年,我查考《疑年录》,发见他比戴东原大三岁,比袁子才却还要小四岁,论时代不算怎么早,可是这样有趣味的记录在中国的乾嘉诸老辈的著作中却是很不容易找到,所以这不能不说是很可珍重的了。其次法国的法勃耳,在他的大著《昆虫记》中有一篇谈萤火的文章,告诉我们好些新奇的事情。最奇怪的是关于萤火的吃食,据他说,萤火虽然不吃蚊子,所吃的东西却比蚊子还要奇特,因为这乃是樱桃大小的带壳的蜗牛。若是蜗牛走着路,那是最好了,即使停留着,将身子缩到壳里去,脚部总有一点儿露出,萤火便上前去用他嘴边的小钳子轻轻的搿上几下。这钳子其细如发,上边有一道槽,用显微镜才看得出,从这里流出毒药来,注射进蜗牛身里去,其效力与麻醉药相等。法勃耳曾试验过,他把被萤火搿过四五下的蜗牛拿来检查,显已人事不知,用针刺他也无知觉,可是并未死亡,经过昏睡两日夜之后,蜗牛便即恢复健康,行动如常了。由此可知萤火所用的乃是全身麻醉的药,正如果蠃之类用毒针麻倒桑虫蚱蜢,存起来供幼虫食用,现在不过是现麻现吃,似乎与《水浒》里的下迷子比较倒更相近。萤火的身体很小,要想吃蚊子便已不大可能,如罗端良所怀疑的,现在却来吃蜗牛,可以说是大奇事。法勃耳在《萤火》一文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