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意义和启示
综上所述,西南少数民族的圣经译本共有96种。其中,出版了圣经新旧约全书4种,新约全书13种,旧约全书1种,其他分卷78种。从语言来看,圣经译本涉及汉藏语系和南亚语系,其中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26种圣经译本,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18种圣经译本,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35种圣经译本,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12种圣经译本,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2种圣经译本,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崩龙语支3种圣经译本。
传教士入华后“苦于风土人情之不谙,语言文字之隔膜”,因此深入民族地区传教时,多数都先学习当地语言。有些传教士对当地语言掌握得非常娴熟,有些还编撰了一些词典工具书。他们留下的有关这些民族语言文字的资料,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民族语言文字的调查。
虽然直至20世纪中叶他们离开中国时,仍然未能改变这些地区的传统阶层化社会的基本性质,但他们使得整个原存社会文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迁和分化。他们帮忙创制民族文字,开展文化和宗教教育,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代代口传历史、刻木结绳记事的落后状况;增强了民族文化意识以及民族的自尊心和凝聚力;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传教人员,并使基督教在云南众多的少数民族中具有了深刻而长远的影响。他们的传教突破了云南少数民族社会传统像家庭教育和民族生活教育这种自发的、经验教育的模式,开启了现代教育制度化模式的雏形;同时使云南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不仅在观念上,而且在生活方式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创制少数民族文字
西南少数民族文字圣经译本涉及汉藏语系和南亚语系。除傣族的傣那文和傣仂文是原有文字外,其他文字均为传教士所创制。从文字来看,传教士创制了景颇文、载瓦文、东傈僳文、西傈僳文、柏格里苗文、拉祜文、布依文、佤文、纳西文、独龙文、哈尼文等多种文字。这些文字都是传教士根据当地语言发音,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创制的,结束了拉祜、傈僳、景颇、载瓦、苗、佤、布依、哈尼、纳西等族没有文字的历史。其中,西傈僳文、柏格里苗文、景颇文、老拉祜文至今仍然在被使用,而且不仅是在基督教会内部使用。他们还利用汉语国语注音字母来拼写少数民族的语言,创制了胡致中苗文(黑苗)、新平花腰傣文2种文字。这些文字,还有一部分至今都在被人们使用着。
20世纪90年代,中国基督教会还印刷出版了众多西南少数民族文字的《圣经》,如老拉祜文40000本、西傈僳文(富能仁字母)120000本、东傈僳文(框格式傈僳文)10000本、景颇文15000本、傣文2000本、柏格里苗文50000本、诺苏文20000本、佤文10000本。[60]
从语言文字的角度来看,除部分民族外,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大多都仅有语言,而没有本民族文字,在日常生活与文化交流中必须使用汉字。部分民族原有文字,如传统彝文、傣文、东巴文等,多在宗教领域使用,日常使用领域较为有限。但与没有文字民族相比较,他们还是更多地记录了本民族的文化发展过程与成果。有些民族对自身民族的认同都还没有达到统一的程度,需要新中国派出专家帮助其进行大量的民族识别和民族归类的工作。传教士们则利用自己拉丁母语的优势,结合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发音,创制了几种文字,为这些民族结束了没有文字的历史。
文字的创制意味着这些民族从此结束了千百年来口耳相传、结绳记事的原始文化状态,本身就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化意义。对这些少数民族来讲,《圣经》译本是用他们本民族文字编写出版的第一本书,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阅读《圣经》与学习保存本民族语言文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至少保留了这些民族现在最早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文献资料。直到今天,这些《圣经》译本都成为了这些民族最重要的文化读本。例如,对傈僳族、拉祜族、黔东苗族来讲,这些《圣经》译本都是这些民族篇幅最大、内容最广泛的本民族文字的书籍。在大多数场景中,传教士创制的文字是一种宗教文字,主要在宗教领域使用。但是这些文字在基督教传播过程中的意义却不可低估,如老傈僳文、老拉祜文、佤文等。“上帝的话”被翻译为这些民族的语言,并用文字记录下来,成为这些民族信众接受、坚定信仰的重要心理动因。教会机构使用这些文字翻译、编写了的传教手册、赞美诗等,也为这些教徒开启了一道认识外界的窗口。
2。提高民族文化水平
传教士为部分没有文字民族所创制的文字,虽然创制初衷是为了宗教传播的需要。但客观上也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高民族文化发展程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景颇文为例,这种文字已经成为景颇族(包括境外克钦人)重要的文化承载工具,特别是在文学领域。人们使用景颇文记录整理了大量景颇族历史、文化、文学文献,创作了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在内的文学作品。这些使用景颇文创作的现代文学已经成为中国文学的一部分。对景颇文的学习,大大降低了景颇族人民的文盲率,也促进了双语或多语学习的开展。
再如柏格理苗文。自从有了该文字后,柏格理等人边传教,边办学。他们针对苗族大众不懂汉语和对自己语言文字具有特殊感情的实际,推行苗文教育,扫除文盲,开展苗汉双语言教学,采取“以苗推苗”,推广实用技术,吸引苗族民众读书等,使苗族在20世纪初到1949年近50年的时间中,文化教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虽然这套文字不够科学完整,但在20世纪初,能为一个有史以来从未有过文字的民族创立一种文字,而又以此文字传播该民族的文化和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不能不说是创举。苗文创立后,柏格理主持翻译了一些苗文课本,如《苗族原始读本》,其内容一部分为苗族文化,如苗族的历史传说、诗歌、故事等,另一部分是一些普通的科学知识和日常生活常识。以石门坎为中心的基督教教育系统在40多年办学历程中(截至1950年),发展成为有52所小学、一所中学的教育体系,先后培养小学结业生以千计,中学毕业生200余人,其中3人获得博士学位。
3。开创西南民族文字的拉丁字母方向
传教士用拉丁字母创制民族文字直接影响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无文字民族的创制文字或需要改进文字的民族的文字改革。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条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宪法的规定,为少数民族文字的创制、改革和推广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1956—1959年,新中国政府组织700多人参加的7个民族语言调查工作队,在16个省、自治区先后对42个民族的语言进行了大规模的普查工作。[61]在语言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民族“自愿自择”的原则和“创制、改革、选择”的方针,政府为南方少数民族创制和改进了多种拉丁字母文字。到1958年8月,国家先后为壮、布依、彝、苗、侗、黎、纳西、傈僳、哈尼、佤、景颇(载瓦支系)等少数民族创制了14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即壮文(1955年)、布依文(1956年)、彝文(1956年)、黔东苗文(1956年)、湘西苗文(1956年)、川黔滇苗文(1956年)、新傈僳文(1957年)、哈雅方言哈尼文(1957年)、碧卡方言哈尼文(1957年)、纳西文(1957年)、佤文(1957年)、黎文(1957年)、载文瓦(1957年)、侗文(1958年),还改革和改进了已有的傣、苗、景颇、拉祜、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文字。20世纪70年代,政府对凉山地区的传统彝文进行了整理和规范,并为土族创制了拉丁字母的土文。20世纪90年代,政府又为羌族等少数民族创制拉丁字母新文字方案。在这些新创文字中,只有新创壮文于1957年11月获国务院批准正式推行,其他新创文字大多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验推行。
我们可以注意到的是,新中国创制的文字都是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创制文字的基础不是设计字母,而是创制文字民族的语言结构。1957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规定,第一条即少数民族创制文字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原有文字进行改革,采用新的字母系统的时候,也应该尽可能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对基督教传教师制造的文字,应加以改进,对只有简单文字,或没有文字的民族,应根据其民族语言,创造新的文字。”[62]
这些新创制或改进的文字全部都是基于本民族语言发音而采用拉丁字母来拼写,说明传教士用拉丁字母为西南少数民族创制文字的方法,对新中国的民族识别和文字创制起到了相当大的启发和借鉴作用,开创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的另一条道路,也为丰富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语言起到了促进作用。
[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549—554页。
[2]杨雅各(1882—1946),威宁石门乡人。得知柏格里尊重和保护苗族后,他到云南昭通找到柏格里,与其交往密切。次年柏格里来威宁传教,他协助柏格里创制了苗文。参见彭钢总编:《贵州省志·宗教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15页。
[3]伍新福、龙伯亚:《苗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623页。
[4]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1页。
[5]王辅世主编:《苗语简志》,李云兵修订,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95页。
[6]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55—188页。
[7]王明道、李朝阳:《基督教传入威宁、赫章彝苗族地区的经过》,《贵州文史资料选辑》1986年第22辑,第206—224页。
[8]注音字母是我国最早经政府正式公布的统一读音用的音标。1913年由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11月23日,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共计39个注音字母,后增加1个,共计40个。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把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注音符号”目前仍为台湾地区汉字的主要拼读工具之一,为小学语文教育初期必学内容。大陆地区自1958年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以后,停止推广使用注音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