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4~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6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8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在“本质抽象”层面上,社会主义的分配关系同样会受到生产关系的单向度决定和制约。
[66]在“现象具体”层面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个人收入同样会受到多重关系和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决定。
[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0]迈克尔·沃尔泽的“复合平等”和正义理论主张:第一,社会由各种不同的领域组成,每一个领域都有一种“善”具有“支配性”。例如,货币在经济领域居于支配地位,权力在政治领域居于支配地位,而文凭则在文化领域居于支配地位。第二,这些在各自领域中具有支配地位的善,又具有各自不同的分配原则,正是这些原则保证了分配的公平性和正义性。第三,这些不同的善的支配地位决不能超越各自的领域,否则,就会产生不平等和非正义。例如,在政治领域,货币如果转换为权力从而取得支配性,就是一种不平等和非正义。同样,在文化领域,权力如果转换为文凭从而取得支配性,就是一种不平等和非正义。(参见[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9)在此,沃尔泽虽然看到了社会关系的多样性和由此决定的人的多样性,但是,他却严重忽视了这些社会领域和社会关系之间的相关性和制约性。特别是,他企图在保留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消除经济和社会不平等,实现公平正义,这显然是幼稚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由此推动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会无孔不入地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蔓延、渗透。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可让渡的,因为一切东西都可以为换取货币而让渡。没有任何东西是高尚的、神圣的等等,因为一切东西都可以通过货币而占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7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271~2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3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2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3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5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4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4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80]据罗伯特·塔克说,“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是法国社会主义者提出的口号,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引用。(参见[美]罗伯特·塔克:《卡尔·马克思的哲学与神话》,刘钰森、陈开华译,10页,天津,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而在迈克尔·沃尔泽看来,这是两个彼此矛盾的分配原则。因为,“各尽所能”要求按照“个人的资格条件”即能力来分配工作,“按需分配”则要求按照成员的需要来分配共同体的财富或“物品”;然而,个人可以胜任的工作,却不一定是自己所需要的;反之,个人所需要的工作,却不一定是自己能够胜任的。他问道:“也许那些工作是稀缺的,并且有许多能胜任的候选人:哪一个候选人最需要这些工作呢?”([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27页,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9)这就是说,在做我能胜任的工作是我的需要,但却没有足够的这种工作的条件下,这两个分配原则就是无法兼顾的。其实,沃尔泽完全误解了马克思的意思。第一,“各尽所能”并非指社会向个人分配工作,而是指每个人都尽其所能地从事劳动或工作。第二,“按需分配”也并非泛指分配任何东西,而是特指分配生活资料,其中并不包括劳动或工作。第三,各尽所能是按需分配的必要条件,指的是只要个人尽其所能(力)地提供劳动或工作,就可以从社会取得生活资料以满足需要。可见,所谓的“矛盾”完全是沃尔泽自己制造的,因为他所说的分配物包罗万象,一切具有“社会意义”的“物品”都在分配之列。这种情况在国内学界并不罕见,值得重视。
[81]例如,诺曼·杰拉斯就认为:“按需分配原则并不是一个平等标准,而是相反,它意味着对每个人的独特个性、对人的个性和需要的多样性的回应。因而,它是一个区别地对待人的方案。”因为,“如果分配是按照某种需要标准进行的,那么,那些做出相同劳动贡献的人,或者那些具有相同身高或生于相同星座的人,很可能得不到相同的资源。但是,同样地,如果分配是按照某种成就或功绩标准进行的,那么,那些具有相同需要或作出类似努力的人也会发现,他们的需要没有得到平等的满足,或者,他们的努力没有得到平等的回报。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英]诺曼·杰拉斯:《关于马克思和正义的争论》,姜海波译,见李惠斌、李义天编:《马克思与正义理论》,189、191~192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eras:“ThetroversyaboutMarxandJustiewLeftReview,No。150,MarchApril1985,pp。79,81)
[8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58~4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83]齐雅德·胡萨米指出:“由于不同个体的需要是不相等的,因此报酬的不平等就依然存在。”对马克思来说,“他反对那些导致特权的不平等,而仅仅接受那些允许个性发展的不平等”。([美]齐雅德·胡萨米:《马克思论分配正义》,林进平译,见李惠斌、李义天编:《马克思与正义理论》,59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可见,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个人的实际报酬或所得依然存在着不均衡、不平等。因为,每个人的实际需要不同,实际享有的用于满足需要的生活资料也就不同,而实际需要的不同又是由个人在能力和天赋方面的不同造成的。因此,尽管说分配的不均衡、不平等与人的需要的多样性、与人的个性的发展是一致的;但是,每个人在能力和天赋方面的不平等以及由此造成的具体发展的不平等依然存在,如一个残障人与健康人相比,在个性发展上肯定是不平等的。只不过,社会不会妨碍个人的发展和需要的满足,相反,社会为个人的发展和需要的满足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8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6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