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挥了一下,差点打掉那匹木马。
敖敦僵在原地,脸上一点点的期待瞬间消失了,慢慢地收回手,正想要抬脚逃跑。
“你好没礼貌。”小那日都从长桌那头走过来,指着小桑伦珠。
“我。。。”小桑伦珠红着脸,还想反驳。
“这是大哥雕的吗?”小那日都不理会她,好奇地看向敖敦手里的木马。
“嗯。。。”敖敦点了点头,攥紧了木马。
小那日都呵呵笑了,指着他怀里的两匹木马,“既然桑伦珠不要,这两个都送我吧。雕的真好,一匹太孤独了,两匹刚好作伴儿。”
敖敦难以置信地抬头,怀里一空,两匹木马都被小那日都捞了过去。小那日都抚摸着上面的刻痕,像在看什么珍贵的宝物。
“我给大哥送过药,刚好收点回礼。桑伦珠没这个福气,就不给她了。”小那日都激动地说,“毕竟桑伦珠胆小的要死,倒是便宜我了,多谢大哥!”
他还转头冲小桑伦珠“哼”了一声,“干脆我把另一个送给宝迪好了!”
“我不胆小!”小桑伦珠生气了,走上前一把夺过其中一匹木马,“还给我!这是我的!不许你送给宝迪!”
那日都真聪明,用这种办法激她,帮自己送出了礼物。敖敦没多说话,飞快地转身跑回书房。
敖敦每天练完剑都要读一大堆南盛的书籍,南盛人还真爱写书,有各种花里胡哨的字,遇到不认识的,他就一个一个查找字典、临摹练习。他的力气太大,掌握不好书法的巧劲,就给手腕增加负重,半年写坏了一箩筐毛笔。
一年后他又给自己加了骑射的练习,这个是阿速该偷偷找到他提议教他的。
阿速该牵来了一匹他能爬上去的幼马,也就是陪他长大的青马,他在心里给它取名叫追北。
阿速该每天带他去奔狼原的马场练习,他身体的平衡性不错,捕捉动态的眼力更好,但偶尔还是会在射箭时顾头不顾尾,跌下马背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但是这种小伤完全不会影响他,甚至他有些开心,因为有阿速该在,那些孩子们都远远避开,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他用骨头雕成了短笛,自己编出了一首像狼嚎呼唤同伴的调调,反复练熟,希望有一天可以派上用场,帮他再见到他的家人们。
整整三年七个月,十五岁时,他终于可以轻松说出一长段完整流畅的人话,可以熟练优雅地使用餐具,能跟随着奔狼原的少年少女骑射拉马,能脊背挺直用贵族的仪态去行走,能顺利地阅读到手的任何书籍,写出龙飞凤舞的书法。
龙格巴图带着他出席宴会,那些首领和贵族一改从前的样子,纷纷笑着称呼他礼仪周到、风度翩翩,可他再也没有笑过。
“又提你会咬人?”那日都靠在椅子上。
“干脆用砂纸磨平好了。”敖敦看向铜镜,用拇指碰了碰牙齿。
“不要吧,好适合你的,磨掉了你就会变成平庸的一板一眼的男人。”那日都连忙摆手,“他们这样说是他们的问题。况且磨掉了你就乐意笑了?”
敖敦怔住了,呆立在铜镜前,里面的人陌生到他自己都认不出来。他试着笑了笑,好难看。那么多书,没有一本写了人如何能学会发自内心的笑。
敖敦抚上铜镜,与镜中自己的手掌贴在一起。不管过去多久,他还是能透过血肉,看到自己内心里蹲伏着的那匹披头散发的人形狼。
“这就是我全部的秘密了。”敖敦看向身旁的宣卿,天色已经彻底暗了,漆黑的原野上、树下,只有他们两个人。
这是非常适合坦露心迹的小小天地,他喉结动了动,不再犹豫,眼神认真地说出埋在心底已久的话。
“我想说的是,我喜欢公主,公主。。。喜欢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