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编:《中华新韵》,144页。
[86]黎锦熙:《发刊辞》,载《国语周刊》第1期,1931年9月5日,1页。在此文中,黎氏声言,《国语周刊》“是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里头几个人们主办的”,故“带有一点儿半官报的性质”。那么,这个定义也带有“半官方”的性质了。
[87]黎氏1931年何以把朝鲜语和日本语也列入“国语”中,殊难理解。因为这实际已突破了政治“国家”的界限。有可能的是,此说系其受到九一八事变的刺激所做的反弹,借以强调中国文化在历史上对日本的影响。
[88]黎锦熙:《基本教育中国语教育的范围和特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2297。
[89]黎锦熙:《国语新文字论》,载北平师大《文史丛刊》第1期抽印本,1949年,1~2页。
[90]王均:《介绍〈广东人学习国语法〉》,见《王均语言学论文集》,330~33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91]俞敏:《谈民族标准语问题》,载《中国语文》1953年第4期,13页。
[92]刘泽先:《普通话和标准音》,载《中国语文》1954年第5期,4页。
[93]刘进:《谈民族共通语》,载《中国语文》1953年第12期,16页。
[94]俞敏:《谈民族标准语问题》,载《中国语文》1953年第4期,13~14页。
[95]T。C。色拉泽尼泽:《语言的分化和统一》,楚图南译述,载《中国语文》1952年第2期,29~30页。
[96]傅婧、刘璐:《民族与语言——少数民族语文讲话之一》,载《中国语文》1952年第2期,21页。
[97]曹德和:《恢复“国语”名称的建议为何不被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中的探讨和思考》,载《社会科学论坛》2011年第10期,113页。其实,不仅是“国语”,1949年之后,一系列以“国”字开头的名词如“国术”“国医”“国剧”“国学”等都被废止,亦出于同样的考虑。也许不是巧合的是,首次提出这一主张的,也是瞿秋白。他在以“笑峰”为笔名发表的《笑峰乱谈》中,以反讽口吻说道:“这样一回事的昆曲真是‘国曲’,值得和‘国术’、‘国医’……一同保存着!”(瞿秋白:《笑峰乱谈》,载《北斗》第1卷第2期,1931年,80页。笔者是受到前揭杨慧文的提示注意到此文的。)而《瞿秋白文集·文学编》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中所收此文,删去了此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国”字头词语都遭到此命运,“国旗”“国徽”“国歌”等词汇依然存在,而且事实上也有人以此为理由,要求把“普通话”的称呼恢复为“国语”。但颜逸明专门指出:“语言是民族的,汉民族共同语虽然可以作为我国各民族的代表,但民族不等于国家,把‘国语’之‘国’与‘国旗、国徽、国歌’之‘国’等同起来是欠妥的。‘普通话’是普遍通行之话语,既通俗又不会混淆国家与民族的概念,岂不更好?”(颜逸明:《“普通话”不必改称‘国语’——答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征询意见信》,见《颜逸明文集》,595页。)这里很明确地将“国”字头的词汇分为对应于“国家”与“民族”(汉民族)的两类,将此问题揭示得非常清楚。
[98]《中国语文》编辑部:《“国语”和方言问题》,载《中国语文》1955年第4期,43页。
[99]黎锦熙:《从汉语的发展过程说到汉语规范化》,载《中国语文》1955年第9期,12页。应该注意的是,早在1919年,黎锦熙已经提出,中国人对言语一科,向来有术无学。“所以国语二字,向来只是左丘明一部书名。辽金元清四代,虽有国语,乃是示别于汉文的名称,其实是契丹语、女真语、蒙文、满文。本国文字,谓之国文;本国语言,谓之国语,都是近年发生的新名词。”(黎锦熙:《国语学讲义》,2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虽然根据的是同样的史事,但1919年的文章显然并没有否认“国语”合理性的意思。
[100]王力:《论汉族标准语》,载《中国语文》1954年第6期,13~14页。
[101]周祖谟:《根据斯大林的学说论汉语标准语和方言问题》,载《中国语文》1954年第6期,21页。
[102]鲍明炜:《略论汉族共通语的形成和发展》,载《中国语文》1955年第6期,5页。
[103]陈原曾说,20世纪30年代年轻的左翼语文工作者奉马尔的语言学理论为“神明”,“都认为语言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因此必定有阶级性”。但他们大多没有读过马尔的原著,而是通过一些二手评介了解马尔的理论的。参见柳凤运、陈原:《对话录:走过的路》,35、37页。
[104]马叙伦回顾道,马尔的学说在20世纪30年代被传入中国,“正好碰上‘大众语’问题的讨论和拉丁化新文字的提倡时期,这样就立即为一部分语文工作者应用到文字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宣传中”。(马叙伦:《学习斯大林的语言学说》,载《中国语文》1953年第6期,3页。)
[105]B。B。维诺格拉多夫:《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彭楚南译,载《中国语文》1955年第6期,32页。实际上,斯大林最初是马尔学说的赞赏者,也正是在他的庇护下,马尔才成为苏联语言学界的权威,但后来斯大林又成为其批判者。关于这一段公案,参见罗伊·麦德维杰夫(RoyMedvedev):《斯大林与语言学——苏联学术史的一个片段》,刘显忠编译,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5年第1期,75~81页。更详细的描述,参见M。B。戈尔巴涅夫斯基(M。B。Gorbanevscj):《世初有道:揭开前苏联尘封50年的往事》,杜桂枝、杨秀杰译,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2。
[106]王力:《论汉族标准语》,载《中国语文》1954年第6期,13页。
[107]《中国语文》编辑部:《学习〈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的问题解答(一)》,载《中国语文》1954年第6期,19页。
[108]20世纪下半叶的中国语言学界长期受到斯大林学说的影响,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傅懋勣于1984年发表的《论十一到十四世纪英国的双语制和诺曼贵族所说的法语是不是阶级语言的问题》(见《傅懋勣先生民族语文论集》,428~441页)。
[109]张奚若:《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载《中国语文》1955年第12期,9~10、13页。
[110]《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载《中国语文》1956年第1期,6页。
[111]刘进才:《语言运动与中国现代文学》,288~289页。
[112]张奚若:《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载《中国语文》1955年第12期,9~10页。
[113]《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载《人民日报》,1955年10月26日,第1版。
[114]王国维:《论新学语之输入》,见《静庵文集》,116~117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