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路径
按照宗教发展规律解决有关问题,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方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注重思想的继承性;要注重原则的坚定性,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要注重方法的合理性,不能压制正常的宗教活动。任继愈先生曾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的三段话作为认识宗教的“三把钥匙”,即“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102];“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103];“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104]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一味地把宗教看成“人民的鸦片”和“精神上的劣质酒”,不符合客观事实。宗教的消亡也不是马上就能看到的景象,试想一下:当今世界的几大宗教,哪一个没有悠久的历史?哪一个不是承载着众多的心灵寄托?哪一个不是在现实社会中显示其巨大生命力?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力量,其薪火传承中一方面保留了原有基因,另一方面被注入了现代因素并与现代国家形式、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密切结合,形成了现代风格的表现形式。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解和运用,要克服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机械唯物主义以及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宗教的形式和发展状态也在变化,关于宗教是“鸦片”还是“文化”的讨论在深化,对宗教的认识也从“批判宗教”转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思想认识上的飞跃和升华。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这是我们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认识。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也是唯物主义者,我们不信仰宗教神学,但必须以科学的态度看待宗教现象,客观认识宗教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和思想根源,客观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事实,客观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的渗透融合状况。这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理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挖掘宗教教义中的积极成分,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做出的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反对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在宗教神学方面,要淡化那些与社会主义不适应的方面,挖掘其中的有益于社会和谐的教义,发挥宗教的伦理性、道德性和服务性,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创造幸福生活,鼓励不同的宗教之间和教派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建立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新型宗教关系,帮助宗教界和广大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优势。
把宗教界“主动适应”作为“相适应”的必要条件。宗教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社会发展,否则就难以生存。各种宗教发展中,经常面临这样的问题。基督教的几次分化和改革都是为了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而进行的。早期基督教由反对罗马农奴制帝国到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中世纪基督教经过改革与封建制度紧密结合而发展到顶峰,又经过宗教改革使基督教进一步适应资本主义发展,而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影响了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早期佛教在中国传播时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儒佛争论的结果,一方面是佛教对王者的附和及维护;另一方面是王者对佛教的支持和认可。但是,当二者观点相去较远时,或者说与社会要求不适应时,或者出于政治需要时,就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历史上的“三武一宗”法难,就是极端的例子。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外国也是这样,美国摩门教的合法化过程就是一个例子。在我国,宗教发展必须适应社会的经济发展,适应社会的政治要求,适应社会的文化潮流,适应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把坚持科学发展作为“相适应”的基本路径。我们倡导“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谋利,为民造福。不管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都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对群众来说,信不信教那是他们自己的私事,不应干涉;但是在国家的决策层面上,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不能迁就于上帝和神灵的,更不能依靠上帝和神灵。要调整群众的“兴奋点”和“着眼点”,把他们的思路引领到发展建设上,把他们的精力凝聚到共同致富上,把他们的思想引导到团结进步上。怎样使宗教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变成通俗明白的形式,这是宣传教育中需要探索的。但是,理论上的东西可以抽象,宣传上的内容不能过于抽象。我们现在的引导工作如何落实到群众的生活中,深入人心,是需要深思的。种种事实表明,生活中人们的信教行为绝不能简单地描述为“傻瓜遇到骗子”。对于宗教,只要它是爱国的、守法的、是推动社会和谐或是劝人为善的,都可以有其存在的空间,在对待宗教问题上不能一味地高喊“打倒宗教”,这种貌似革命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肤浅的狭隘的文化主义观点。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认识和对待当下的宗教存在,正确处理“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辩证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课题。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1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20—521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0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3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17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21页。
[10][英]约翰·伯瑞:《进步的观念》,范祥涛译,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引言”第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90页。
[12]《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2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8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9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1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10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77—678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2页。
[19][美]赫伯特·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黄勇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85—86页。
[20]《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8页。
[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7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1页。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1页。
[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2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14页。
[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7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1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2页。
[31]《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