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战略以法国的状况为代表。1789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由说服了部分农民的城市少数派、另一部分中立的市民、必须战斗的第三等级的农民和来自封建主义的上层阶级共同领导。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不一定要步雅各宾派和布朗基派的后尘。但雅各宾主义和布朗基主义,他们继承了1789年的革命,是法国历史的特定事实,新的政党必须考虑它们,同时也必须考虑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以一个“活跃的少数派”的传统为中心。1848年和1871年的经验证实了这种估计。
因此,每一种可以想象的(19世纪)状况都被新政党的战略设想到了。这是“不断革命”这一表述的基础。当马克思使用这一术语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它并不是轻易地出现在马克思的笔端——它并不意味着它后来所意味着的:持续暴力的政策,采用一切手段持续不懈地攻击。对马克思而言,它确实表示不间断的斗争,但是这种不间断斗争要经历不同阶段,而每一个阶段都要求一个适当的战略和策略。它要求对每一个连续的问题、每一个历史冲突都要给出最为大胆和最为彻底的解决。它指向过渡时期——在摧毁现存国家和建立将要消亡的新国家之间的这个时期:
无产阶级就愈益团结在革命社会主义周围,团结在被资产阶级叫作布朗基思想的共产主义周围。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把这种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49]
决定采用一个战略而不是另一个的标准是:对社会结构(阶级和阶级各部分)的分析,对特定时刻的战术机会的评估,对当权政府的批判性研究。如果统治阶级有一个强有力的官僚机构和军队机关,那么可能就是,革命暴力将被触发,运动将不得不诉诸武装暴动。马克思认为,只在作为统治阶级工具的国家被内部矛盾逐渐削弱的地方,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改良逐渐过渡到社会主义看起来才是可能的。
关于运动的本质以及遵循的战略的问题将我们引向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民族的问题。到底应该如何严肃地对待民族性的事实和民族国家的体系呢?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他经常讨论特殊的民族状况,但他是在战略层面上而不是在普遍理论的层面上处理它们的。他似乎相信在他的时代,工人运动已经超越了民族的界限。尽管资本主义创造的世界市场已经为废除民族界限清理了道路,“资产阶级在每一个国家都有他们的特殊利益”,他写道,“既然它的利益就是它至上的价值,它就不能超越民族性”。
另一方面,每个国家的无产阶级都有“共同的利益,有共同的敌人,面临着同样的斗争;所有的无产者生来就没有民族的偏见,所有他们的修养和举动实质上都是人道主义的和反民族主义的。只有无产者才能够消灭各民族的隔离状态”[50]。
1846年的这些文章再清楚不过地揭示了,在1848年革命前夕,马克思对这个运动抱有多大的希望。他似乎认为民族性已经是一个过时的事物了。在同一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正在欧洲许多国家设立“通讯委员会”。这是第一国际建立的先声。这些委员会制定的目标之一就是“摆脱民族局限性”[51]。
然而,在分析政治战略和策略的特殊问题,考虑一个联盟或一个纲领的时候,马克思把民族作为革命活动在其中得以实施的一个框架:
有人责备共产党人,说什么他们要废除祖国,废除民族。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原来没有的东西。既然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确立为民族,所以它本身暂时还是民族的,不过这完全不是资产阶级所理解的那个意思。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贸易自由和世界市场的确立,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一致化,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孤立性和对立性日益消逝下去。[52]
因此,马克思相信无产阶级将会消除民族界限,完成一个开始于资本主义的过程。
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而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抗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53]
尽管由无产阶级发动的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就内容(历史的、社会的、实践的)而言不是民族的,但它就其形式(政治的)而言是民族的。这个基本的论断同样表达在马克思最后的政治遗嘱,即《《哥达纲领批判》中。
为什么不坦率地承认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著名的文本对今天的我们而言还是个谜?在这里对形式的强调证实了以上论点。对形式的研究似乎被归入了社会学的名下。然而同样是这些文本揭示了一种特定的模糊性。如果形式离不开内容,理论离不开实践,那么民族国家和民族性难道不是应该得到定义,得到以概念的方式的阐述,得到理论地澄清,而不是被当作一个已经过时的事物吗?当马克思研究生产方式的时候,他相信超越它们是可能的。他从这个假设出发。这个假设意味着社会—经济关系构成彻底的批判性否定的一个历史性的、总体性的主体,意味着革命实践由此达到了一个更高的理论水平。我们是否能够或者是否应该将同样的方法应用在对民族这个概念的分析上呢?马克思似乎回避了这个问题,而这是一个愈加紧迫和重要的问题。工人运动面对的主权国家以及它们的政府是资本主义的,它们的统治阶级是或多或少与幸存的封建要素结盟的资产阶级。同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普遍框架之内,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征。在这个背景下,特殊与普遍之间是何种关系?当然,这是逻辑地、抽象地提出问题,并且看来非常有必要继续走向具体的经济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分析。但这恰恰是我们所没有的,或者只有一点点。零星地涉及一两个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不平衡的发展速度,几乎不能填补马克思思想中的这个严重的裂缝。我们要得出结论,说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将自己置于规范的,而不是概念的理论层面?或者我们应该说,他是按照他关于革命运动超越民族界限的假设来考虑这个问题的?
同样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两线作战:反对一种特定的“左派”(它否定民族、“纯粹民族的”问题和处理人民的独立和自决权的问题)和一种“右倾”,它的代言人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认为他们自己的民族优于其他所有民族,是所有民族模仿的典范。
毫无疑问,这样的断言不假。然而,这与我们讨论的观念不相关,只与运动的战略甚至内在的策略相关。这对马克思的理论来说是贬低还是抬高呢?这是一个问题。看起来好像概念未能为运动提供指导,而运动遵循它自己的规律——例如,分裂为诸种倾向——左派(宗派主义),右派(机会主义)和中间派(保留机动的余地)。这是否意味着实践已经凌驾于理论之上?如果这在实际上发生了,那么理论是否就退化为了策略性的专门知识?这难道不是以关于政治倾向的社会学取代政治社会学吗?
另外,这些倾向在我们的时代(或者似乎在我们的时代)比在马克思的时代更为明确。尽管拉萨尔在某种意义上是左派(拉萨尔的“工资铁律”),但他同样是一个德国民族主义者,是德意志帝国的一个顽固的捍卫者。至于蒲鲁东主义的右派分子,他们坚持称他们关于合作企业(co-operative)、人民银行等的观念对所有国家都是适用的,并没有考虑民族特色。在第一国际期间,改革派采取了与民族主义有些相对立的哲学路线,而极端主义者倾向于接受民族国家的观念作为根本的政治论据。所有这些都没有简化问题。
我们能够在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这部最后的政治代表作写于《共产党宣言》完成三十年之后,并且从未打算将其出版——为我们的问题找到答案吗?运动现在变成了一个体现着革命的希望和前景的政党,并且它宣称自身是受到马克思的鼓舞。尽管由于疾病而变得虚弱,马克思仍然精神饱满并且感到他不得不谴责这个政党的纲领。他的《批判》是对这个党派的领导人的一个严正警告,他们的纲领与马克思的理论并不一致,这既是在说他们的思想并不科学,也是在说他们的政治实践被降格为一系列的折中。
争论的是什么问题呢?国家、国家的概念和相关的民族问题,作为一个生活事实的民族国家。马克思的斗争在反对谁呢?他在与拉萨尔的幽灵做斗争,后者已去世十年但仍然在纠缠着运动。拉萨尔主义,一种与马克思主义非常不同的思想体系,对政治实践的影响要比马克思自己的思想多得多。马克思宣称,拉萨尔不是一个理论家,他不知道工资的本质是什么,也不知道国家到底是什么。他依赖于他的想象、他的感觉和印象。他将激进的言辞和政治经验主义糅合在一起,将现存的社会框架、现代国家甚至它们的政府视为理所当然的。抛开其真实的才能不论,拉萨尔是一个煽动家而不是一个革命者,他从一开始就致力于操纵这个运动沿着灾难性的路线前进。
拉萨尔提供的是披着激进语言外衣的可疑策略和战略。当纲领规定“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资料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所垄断”[54]时,他是在逃避土地问题。马克思评论道,这样的一个阐述太简单而不能解释当今时代,这是暗指拉萨尔与俾斯麦做的交易。拉萨尔不曾攻击地主。他不停地歪曲《共产党宣言》——尽管他自己清楚地知道——以便掩盖他与德国反对资产阶级的封建要素的联合。他是一个狡猾的政治家,实在太狡猾了。
他完全没有理解工资理论以及马克思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概念。纲领要求“公平分配劳动所得”。那么,什么是“公平分配”呢?马克思问道。资产阶级的理论家坚持说,这是可以达到的,甚至在现存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已经达到了。拉萨尔的“工资铁律”——这是他从歌德那里借过来的高贵术语,后者说过“伟大的铁律”——掩盖了工资的真实本质,掩盖了决定工资的社会历史规律,从而也遮蔽了工人斗争的未来。关于“劳动所得”的公平分配的崇高措辞,后来给予了所有社会成员以公平的权利,但未能承认对革命专政的过渡时期的需要。在这一时期内,国家必须被摧毁,生产手段和对生产的控制将从统治阶级手里被接管过来,生产力将得到提高。什么是“劳动所得”呢?不多不少正是全部社会生产的总和。于是,问题根本不是一个将所得移交给全体工人的问题,不是转移给所有社会成员(包括那些不劳动的成员)的问题,也不是移交给生产的总体的问题。国家的产品分配是由法律来控制的。更换过时的生产资料和投资以增加产量,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设立一个储备基金,以作为抵御自然灾害的保证。管理性服务和社会必不可少的、非物质性的工作,以指定支持孩子、病人和老人等等的基金,必须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
这样的国家产品的分配在资产阶级社会已经发生了,既是无意识地发生的,又与资产阶级的利益相一致。在新的社会中,它将会按计划合理地操作。但在它变得真正公平之前,还需要一段时间。在过渡时期,脱胎于旧的资本主义秩序的社会,将会保持后者的特征。市场、以市场为目的的生产、价值规律、公平交换等,因为道德原因将不会消失,直到有组织的生产力使超越它们成为可能。因此,“平等权利”在资产阶级意义上将依旧是“公平的”,依照那控制着商品等价交换和契约的法律,它是公平的。尽管已有所进步,即社会发展了,生产者的权利将继续是与他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相称的。平等将仅仅在于此,即每一样东西都会通过公平的尺度来估量,通过其包含的劳动来估量。“平等”权利是不平等的权利:他比较并且统治着各种不平等的劳动:“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55]
因此,过渡的问题揭示了“权利”的本质。这个为新社会设计的理论方案,以对现实的科学分析为依据,以反对那个经验的、实践的和策略性的纲领。它在观念的层面上被阐述。它详述了权利的概念。根据目前我们所熟悉的模式,新兴的观念总会回溯性地阐明过去。所谓平等主义的和合理的权利教条,具有组织社会匮乏、以表面上的公平分配一个根本上不公平的社会产品的功能。由此,“权利”有双重性:它给予不平等以法律的形式,同时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压力,以证明其为它们的优势。因此,权利的概念被一个超越它们的社会的概念所澄清,同时,这个概念也阐明了那个被它们统治的社会。我们今天也许会说,法律的社会学离不开社会实践,也离不开超越这社会实践的观念。对权利概念的批判就是这个概念的一部分。权利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更高阶段才会被抛弃,在一个绝大多数人的政权建立起来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56]
权利及其经历的变革同样依赖于生产方式的发展,而不是知识和道德领域的发展。否认这一点的是些什么人呢?“打算用民主主义者和法国社会主义者所惯用的关于权利等等的空洞的废话,来歪曲……现实主义观点。”[57]
但现在我们正走向根本的问题,即国家问题(因此是作为历史现象的现代民族国家的问题)。就是在这里,拉萨尔完全脱离常轨,或者说输给他的对手太多。他从这样的断言出发,即其他阶级作为工人的对立面,仅仅形成了一个“反动的大众”。马克思说,这个阐述是极端主义的和错误的。在与封建社会的残余和那些依附于与过时的生产方式相应的地位的中间阶层的关系中,资产阶级本身是革命性的。无产阶级在与资产阶级的关系中是革命性的,而且只有它可以进行完全的社会变革。拉萨尔欺骗性的辞令仅仅作为他政治计划的幌子,反映了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工人运动观。根据哥达纲领,“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解放,首先是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58]。马克思就这一点毫不含糊地评论道,工人阶级在自己的国家中组织为一个阶级,将之作为它斗争的战场。“所以,它的阶级斗争不是就内容来说,而是像‘共产党宣言’所指出‘就形式来说’是本国范围内的斗争。”[59]马克思折回到《共产党宣言》中的阐述上来。他列举了局势的诸多困难。德意志民族国家必须在世界市场和现存的国家体系框架中被考虑。资产阶级,或者说一般的统治阶级,完全能够制定一个国际政策,正如俾斯麦表明的那样。为了与这样的一个政策作斗争,德国工人阶级必须赋予自身以“国际的功能”。否则它的国际主义将远远不及自由贸易的自由派表现出的国际主义;这些自由派捍卫和平、自由和人们的手足情谊。
拉萨尔的问题是,他假设我们可以以建设一条铁路的方式建立起一个社会:借助于政府。他对国家充满无限的信心,而就从国家那里获得援助的期待来说,他是彻底天真的。
与拉萨尔的观念一致,纲领继续宣称德国工人党为之奋斗的是“自由国家”。马克思说,这个表述是毫无意义的。它表明了社会主义观念对德国工人党的影响有多小。不是把社会视为国家的基础,纲领“把国家当作一种具有自己的‘精神的、道德的、自由的基础’的独立本质”[60]。
我们在这里辨认出了一个在马克思阐述他对黑格尔国家观念的批判时使用的术语。拉萨尔,一个自认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黑格尔主义者,未能理解国家的本质。像黑格尔一样,当他描述一个特定的现实,继而将其等同于绝对合理性的时候,拉萨尔混淆了永恒的国家(用黑格尔的术语说就是国家的理念)和现实的国家,“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61]——即俾斯麦的国家。每当“国家”这个术语被用来表示政府机器的时候,革命的目标就被抛弃了,“‘国家’……了解为构成一个由于分工而和社会分离的独特机体的国家”[62]。正是在这一点上混淆不清,哥达纲领仅寻求改进政府机器,停留在“为警察所容许而为逻辑所不容许的范围内”[63]。正是由于其全部的优美辞令,它将自身局限于通过工人、所得税和由国家支付的普遍的基本教育来要求对现存国家进行民主的控制。关于自由和自由国家的讨论都是无用的闲扯:从政治行动的观点看,自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64]。
如果不清楚,那么阐述便什么也不是。在1875年,马克思一点也没有放弃他对国家的反对。并且在这一点上他比以前表述得更为激烈:“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65]
现代社会中政府机构越来越大的数量和规模引起了对政治和社会方面之间的矛盾前所未有的关注。人类的自由必须在社会层面而不是政治层面被定义。现代国家是否会设法在政治的决定性的重压之下完全地扼杀社会生活?这是拉萨尔忽视了的问题,但马克思却坚持不懈地提出它。而他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反对所谓的“现实主义者”,他们以“现实性”的名义拒绝革命的可能性,误将现状当作现实,将社会主义的基本观念仅仅当作乌托邦主义。
在新社会中,国家的形式将经历什么样的变化呢?哪些与国家现在履行的功能相类似的社会功能将会继续存在呢?这些问题只能“科学地”回答,即在观念的、理论的层面上回答。“否则,即使你把‘人民’和‘国家’这两个名词联接一千次,也丝毫不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66]
总的来说,在他的政治遗嘱中,马克思重申了他对国家一直持有的观点,进一步阐述了一个根本性概念,即国家的概念。无产阶级革命必然包含了国家的终结。这两个观念之间的外部联系是辩证的——矛盾和统一,一个通过否定而获得的更高的合题,即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目标不是简单地摧毁国家(那是无政府主义者的立场),而是让社会的整体——变革后的社会——接管先前由国家履行的职能。内在于现存社会中的不完整的合理性,目前因为社会中的矛盾而被抑制,已经由国家监管,甚至被国家占有。社会必须重新占有这个合理性,并推进它以达到完全的实现。而现存的情况是,国家将合理性推向荒谬。
当他写下这些的时候,马克思是否想到他的警告将会被注意?如果是,那么是谁?他是否希望“运动”会赶上理论,不再落后于其指导观念?他是否相信政治家、官僚、“现实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将会从运动中被清除出去?他对那些收到他的教诲的人,对倍倍尔、李卜克内西等人有什么期望呢?就他作为一个理论家的能力而言,当那些不理解他的行动者称他们自己为马克思主义者时,马克思是否感觉不堪重负?他是否已经意识到,这个运动在理论上已经变得如此脆弱——在德国,在理论水平高于其他任何地方,领导和工人们都喜欢把自己当作这位伟大哲学家的继承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