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马克思写于1843年,而由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27年第一次用原文出版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手稿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中的第261~313节作了全面的分析和批判。马克思手稿的第一页没有保留下来。所以,现在这个标题是由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加上去的。而普列汉诺夫和列宁至多通过《德法年鉴》读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却不可能读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手稿。这部手稿问世后受到了不少学者的高度重视。意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德拉·沃尔佩把这部手稿译为意文,并认为它是马克思的最重要的文本之一。特别是1989年以来,各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在反省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时,普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重视法律,从而普遍加强了对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尤其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的研究。
二是马克思写于1844年4~8月、第一次全文发表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32年国际版第一部分第三卷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这部手稿的哲学部分,马克思着重分析了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的《精神现象学》。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没有提到这一部手稿,普列汉诺夫和列宁当然都不可能读过这部手稿。正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显示出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一书之间的重要联系一样,《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则表明了马克思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一书之间的重要联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发表后立即在国际学术界掀起了轩然大波。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尔库塞于同年发表了题为《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的长篇论文,指出:“马克思在1844年写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发表必将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事件,这些手稿使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初始含义及整个‘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讨论置于新的基础之上,这些手稿也使人们能用一种更加富有成效的方法提出关于马克思和黑格尔之间的实际关系这个问题。”[12]在马尔库塞看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已经表明,在黑格尔的著作中,马克思特别感兴趣的是《精神现象学》。
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于1845~1846年、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32年第一次以德文出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手稿除了第二卷第四章曾发表于《威斯特伐里亚汽船》杂志1847年8月号和9月号外,其余部分(缺第二卷第二、三章),特别是对理解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最为重要的第一卷第一章,普列汉诺夫和列宁都没有见过。由于这部手稿的主要目的是批判费尔巴哈、布·鲍威尔、施蒂纳的历史哲学理论,因而其中频繁地提及或引证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历史哲学》、《法哲学原理》、《宗教哲学》、《哲学史讲演录》等著作。无疑,这部手稿对我们重新理解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四是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部手稿于1939年和1941年曾以德文分两册在莫斯科出版,当时编者加的标题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显而易见,普列汉诺夫和列宁也未接触过这部手稿,它出版后曾引起国际学术界的广泛重视。阿尔弗莱特·施密特认为,它“对于理解黑格尔和马克思之间的关系来说是最为重要的,然而迄今未被人们利用过”[13]。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的自然观不是抽象的、与人相分离的自然观,而是以社会实践为中介的自然观,因而在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中,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启示及未解决的问题
如果说新材料的发现促使人们对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作出新的思考的话,那么,对黑格尔、马克思的深入研究也促使人们用新的目光来看待这两位大思想家之间的关系。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卢卡奇的研究成果,他在这方面的创造性探索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在早期代表作《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中,卢卡奇明确地提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正是从这样的见解出发,卢卡奇十分重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并把它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知识,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任务之一是批判“物化意识”(reifiedess),确立无产阶级作为革命主体的自觉的阶级意识。
第二,在流亡苏联时写下的《青年黑格尔》(1948)这部名作中,卢卡奇说,黑格尔“是试图认真地把握英国工业革命的唯一的德国思想家,也是在古典经济学的问题和哲学及辩证法之间建立联系的唯一的人”[14]。卢卡奇深入地分析了青年黑格尔在《伦理体系》、《耶拿实在哲学》和《精神现象学》中对劳动、异化问题的论述,强调“劳动的辩证法使黑格尔认识到,人类只能通过劳动走上发展的道路,实现人的人性化和自然的社会化”[15]。这就告诉我们,一方面,青年黑格尔的思想,尤其是《精神现象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是巨大的;另一方面,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辩证法的最根本的含义不是体现在抽象的、与人相分离的自然中,而是体现在人改造自然的最基本的社会活动——生产劳动上。
第三,在深入钻研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基础上撰写出来的《社会存在本体论》这部晚年巨著中,卢卡奇虽然肯定“自然存在”是“社会存在”的一般前提,从而重新肯定了恩格斯所倡导的自然辩证法,然而,这部著作的研究重心始终落在社会存在问题上。在这部著作的第二部分中,卢卡奇列出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劳动、再生产、意识形态、异化等。我们看到,卢卡奇的问题域与前面列出的传统的问题域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从卢卡奇的思路出发,阿尔弗莱特·施密特对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作出了进一步的探索。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这部著作中,一方面,施密特指出:“如果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像今天仍在苏联和东欧盛行的那样,只是作为一种抽象的意识形态的表白的话,那么它就与那种低劣的唯心主义没有什么区别了。不是物质的抽象本性,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本性才是唯物主义理论的真正主题和基础。”[16]这里强调的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一般唯物主义之间的根本差异。他启示我们,马克思决不是通过对一般唯物主义的回归而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相对立的。另一方面,施密特认为:“从实践上把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结合起来,构成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的特征,反映了现代知识论的基本立场。”[17]也就是说,应当从劳动辩证法的角度,即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重新理解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理解自然辩证法。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新手稿的问世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新思考,使我们看到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对马克思的巨大影响,从而加深了这样的认识,即马克思始终关注的是社会历史和现实问题,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才构成马克思哲学的基础、核心和出发点。然而,平心而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认识也有种种不足之处:
第一,争论的焦点常常集中在这样的问题上,即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思想是基本一致的,还是完全对立的。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更多地关注马克思哲学和黑格尔哲学之间的联系,而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则更多地强调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对立关系。阿尔都塞甚至认为:“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应该看到,黑格尔的影子是一个幻影。为了把这个幻影赶回到黑夜中去,我们必须进一步澄清马克思的思想。”[18]由于争论的情绪化和表面化,对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探讨总是深入不下去。
第二,没有结合马克思本人思想的演变来探讨他和黑格尔的关系,从而使整个讨论趋于简单化。
第三,没有阐明为什么普列汉诺夫和列宁把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主要理解为《逻辑学》的影响,并主张从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去解读《逻辑学》。
第四,对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自然辩证法等概念的界定和论述缺乏明晰性,从而体现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质缺乏总体上的说明和把握。
四、我们对这一关系的重新理解
在对马克思哲学和黑格尔哲学关系问题的认识史和现状作了一番简略的回顾之后,现在我们已经有条件对这一关系,从而也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质作出新的说明了。为便于理解起见,我们将按下面的次序对这一问题展开论述。
第一,马克思本人是如何表述他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的?
应当指出,马克思在这方面作过许多论述,就其代表性的表述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842年之前。在这个阶段中,马克思的思想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黑格尔的影响之下。比如,马克思在1837年11月10~11日写给父亲的信中说起:“在患病期间,我从头到尾读了黑格尔的著作,也读了他大部分弟子的著作。”[19]
第二阶段是从1843年到40年代末。在这个阶段中,马克思通过费尔巴哈和国民经济学研究的媒介,从总体上对黑格尔哲学采取了批判的态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布·鲍威尔等人仍然在黑格尔体系的基础上活动:“对黑格尔的这种依赖关系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这些新出现的批判家中甚至没有一个人想对黑格尔体系进行全面的批判,尽管他们每一个人都断言自己已超出了黑格尔哲学。”[20]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哲学的贫困》都蕴含着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全面的、深刻的批判。
第三个阶段是从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在这个阶段中,黑格尔哲学的影响逐渐衰退,以至于有些哲学家竟把他当作“死狗”而弃置一旁。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之前,重新浏览了黑格尔的某些著作,并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指出:“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法。”[21]
从上面这些有代表性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引申出以下两点结论:其一,马克思系统地研究过黑格尔的著作;其二,马克思哲学和黑格尔哲学的关系是批判继承的关系。无论是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如卢卡奇)致力于把马克思黑格尔化,还是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如阿尔都塞)力图割断马克思和黑格尔之间的理论联系,他们的观点都是片面的,因而也是错误的。
第二,为什么从《逻辑学》和《自然哲学》角度来理解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会成为一种流行的理解方式?
平心而论,这样的理解方式也是有其理由的。我们先来看马克思与《逻辑学》的关系。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在分析黑格尔的泛逻辑神秘主义时指出:“整个法哲学只不过是对逻辑学的补充。”[22]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1858年1月14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提到关于《资本论》的准备性研究时写道:
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弗莱里格拉特发现了几卷原为巴枯宁所有的黑格尔著作,并把它们当做礼物送给了我,——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功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23]
显然,《逻辑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是存在的,甚至像德拉·沃尔佩这样的学者在解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也认为,马克思这部著作的根本之点是通过对法哲学的基础——逻辑学的批判而确立了新的方法。然而,我们却不能由此而推断:对马克思来说,《逻辑学》是黑格尔的最重要的著作。为什么呢?因为《逻辑学》留意的是与一切现实相分离的、绝对的、纯粹的知识,它既是逻辑理念自身的辩证运动,又是对这一运动的自我认识。然而,对于马克思来说,他关注的始终是人类社会的现实问题,他不愿意自己的思路被引向抽象的、学院化的问题。所以,对马克思来说,《精神现象学》比《逻辑学》更为重要:“黑格尔的‘现象学’尽管有其思辨的原罪,但还是在许多方面提供了真实地评述人类关系的因素。”[24]也正是基于同样的考虑,马克思强调,在剖析黑格尔哲学体系时,“必须从黑格尔的《现象学》即从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开始”[25]。
我们再来看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以及为撰写论文做准备的七份笔记和阅读黑格尔《自然哲学》时写下的“自然哲学提纲”的三个方案都能使我们看到这种影响。然而,我们能不能作出如下的推断,即《自然哲学》对马克思有决定性的影响,从而得出结论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也就是向承认自然是第一性的一般唯物主义的回归呢?显然不能。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马克思哲学和以自然为基础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马克思是为了研究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而去解读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而他之所以研究伊壁鸠鲁,并不是出于对其自然哲学的纯粹学术上的兴趣,而是因为伊壁鸠鲁是古代的启蒙思想家、自我意识哲学家,对他的研究是有利于当时德国的启蒙运动的。所以,当马克思在政治和哲学上面临更迫切的启蒙任务时,他甚至把博士论文的修订和出版工作也放到了一边去了。[26]更何况,在解读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时,马克思并未留下真正具有实质意义的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