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蔓教授从个体与对象的关系的角度,把个体与世界的关系分为五大系列:人与自然、人与操作对象、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并根据此五大系列构建情感教育的目标。同时,过程与方法也可以作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对象。
所以,情意有以下六大类:对自然事物的情意、对人造事物(操作对象)的情意、对他人的情意、对社会(国家)的情意、对自我的情意、对过程与方法的情意。
3。学科情意
每个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情意的具体内容也会不一样,如初中思想品德学科的情意如下:
(1)对自然事物的情意:热爱生命,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珍爱资源。
(2)对人造事物(操作对象)的情意:尊重法律,追求公正,尊重规则,尊重权利。
(3)对他人的情意:孝敬父母,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对社会(国家)的情意:热爱集体,具有责任感、竞争意识、团结合作和奉献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和平,具有世界眼光。
(5)对自我的情意: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意志坚强。
(6)对过程与方法的情意:热爱劳动,注重实践,热爱科学,勇于创新。
又如初中语文学科的情意如下:
(1)具有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有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
(3)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汲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
(4)有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有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
(5)有观察分析周围事物、收集积累语言材料、勤动笔多修改的习惯。
(6)口语交际中讲究文明和修养,态度自然,尊重对方,注意对象和场合。
(7)欣赏文学作品,感受作品中的形象,欣赏优美、精彩的语言。
二、教学思维方式的确定
教学要有效进行,首先必须准确确定教学思维方式,即准确设置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意目标。准确设置知识、能力和情意目标,不仅是教师的专业技能,也是教师的专业职责。目标设置不准确,就不可能保证科学地、高质量地教学。那么,如何准确设置知识、能力和情意目标呢?
因为教学目标是指预期的学生学习结果,预期的内容应该是学生的变化,即学生能做什么,会什么。也就是说,教学目标所要反映的是学生学习的结果,是学生通过教学活动所要发生的心理及其行为的变化。所以目标的陈述要关注以下四个基本要素:
一是行为主体,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不能是教师。当代微格教学专家派诺特说:“教学目标强调的是学生将做些什么,而不是教师做些什么。”例如,“在给定的案例中能准确表述哪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这一能力目标的主体是学生。如果表述为“在给定的案例中告诉学生哪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主体是教师,这一表述就不是教学目标了。再如,“通过教学,培养……”或“使学生……”,这些表述都弄错了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
二是行为表现,行为表现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动词+名词,如“会分析某一案例”。动词可以区分为行为动词和非行为动词。行为动词是指动词所描写的行为是可以观察的、外显的,如背诵、默写、口算、指认等是行为动词。非行为动词是指动词所描写的动作是看不见的,如思考、体验、热爱等是非行为动词。加涅提出了9个描述全部习得的性能的动词,在认知领域的6个动词是:区分、识别、分类、演示、生成、陈述。它们分别代表7种能力:辨别、具体概念、定义性概念、规则、高级规则、认知策略、言语信息。在《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中有表示六级认知水平的6个动词:记忆、理解、运用、分析、评价和创造。此外,在每一认知水平内还有更具体的代表能力的动词,如反映记忆水平的动词有回忆和再认,反映理解水平的动词有解释、举例、分类、概要、推论、比较、说明等。
三是行为条件,行为条件可以是评价情境,如“在小组讨论中……”,也可以是教学的过程与教学的方法,如“在探究活动中体验合作学习的重要性”。
四是表现程度,是指指向一个群体的学习结果的最低表现,如“对某道应用题至少写出三种解题方法”“至少80%的学生准确分析这个案例”。
以上四个基本要素,并不是每一具体目标的陈述都必须同时具备,有时可以省略一些要素。如所有目标的主体都是学生,所以可以省略。又如,并不是所有目标都需要行为条件,有时也会省略。因此,教学目标的语法结构大体上有如下几种:
第1种(行为主体)+行为表现(动词或动词+名词),如能参加某项球类比赛;会写一篇议论文。
第2种(行为主体)+行为表现+表现程度,如能写出至少300字的宣传报道稿子。
第3种行为条件+(行为主体)+行为表现,如在小组讨论中,能综述小组发言同学的主要观点;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体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第4种行为条件+(行为主体)+行为表现+表现程度,如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体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至少能说出两种解决方案;根据某一时事报道材料,写出一篇不少于300字的议论文。
(一)知识目标的设置
不论是传统教学还是现代教学,无不重视知识的教学,但知识教学是否有实效,知识目标的准确设置至关重要,准确设置知识目标要注意以下问题:
1。正确处理知识、能力、情意目标之间的关系
知识、能力、情意这三维目标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作用。单有知识不能形成智慧和素养;情感、态度、价值观只有与知识、能力融为一体才有生命力;能力本身也只有在知识的学习、训练中得以体现和提高。在三维目标中,知识具有奠基性作用,能力和素质是在知识的掌握、建构、内化、运用的活动中铸就的。能力是内化了的知识的综合体现,而素质则是活化了的知识的积淀和升华。情感、态度、价值观则体现了以人为本,强调在知识、能力基础上人格的提升。在教学中,这三维目标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如某个知识并不只是作为知识目标呈现,而是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所以,在设置知识目标时,要清楚与之相关的能力和情意目标。
2。正确处理课程标准的知识要求、教材知识和学生实际知识的关系
课程标准是教材的编写指南和评价依据,教材是课程标准最主要的载体。教材的编写思路、框架、内容不能违背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教材的内容要达到标准的基本要求,同时又不能无限制提高难度。课程标准的知识要求是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达到,也就是说课程标准只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是一个基本性的要求,教材的知识尽管是依据课程标准的知识要求而编写,但它要满足不同知识程度学生的需要,所以它的知识往往高于课程标准。但现实的教学活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班级、不同学生知识的基础状况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设置知识目标时,要关注课程标准的知识要求,这是最低要求,要整合教材的知识,根据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知识目标。
3。正确处理新旧知识之间的关系
作为教学目标的知识,针对的是教材中的新知识,但当学生对与新知识相关的旧知识掌握得相当不好时,旧知识是否作为教学的知识目标呢?因为教学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教学目标的设置同样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所以,与新知识密切相关的并且学生掌握得相当不好的旧知识也应作为教学的目标,但旧知识的学习是基础目标,新知识的学习才是最终目标。这就要求教师对自己的学生状况有相当的了解,完全知道学生的知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