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逻辑学,但这是大写字母的逻辑学,也就是说它本身就是关于存在规律和形式的学说,或如列宁在提到黑格尔的正确思想时写道:“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7]
逻辑中已知的客观规律成为思维运动的方法和形式,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才去认识这些规律。关于存在及其形式的学说(形而上学或本体论)是从属于逻辑学、从属于制定科学和理论的思维方法的。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使人感兴趣的不是它们本身,而是作为满足一定社会需要的手段。这里让我们来研究一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下一个特点,它可以说明,为什么关于存在的学说在哲学中是从属于逻辑学的。
存在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思维为转移的,然而,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存在,即如何对待直观的对象或人的物质的、感性的实践活动的客体呢?形而上学研究存在的方式通常是排除人的实践活动,而把存在理解为纯粹的形式;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存在及其形式是以人的改造活动的需要为出发点的。
人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中心,所以对人及其实践活动来说,都需要认识客观世界及其现象发展的趋势。辩证唯物主义力图认识的存在,不仅是存在着的东西,而且是应得的东西,即由于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而应当得到的东西。因而,应当通过应得的东西来理解存在着的东西,而应得的东西本身是以客观现实及其运动规律,特别是人类社会运动规律的知识为基础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把自然界的规律搬到社会,也不是相反地把社会的规律搬到自然界。例如,无论是在自然界中起作用的能量守恒定律,还是在社会中起作用的社会经济结构的交替规律,都不会被辩证唯物主义变成任何存在的普遍原则,尽管这些规律对论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来说也是很重要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在总结全部认识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揭示了发展的普遍规律。但是社会发展规律的知识,在此情况下具有特殊意义,因为社会是发展的最高级和最成熟的形式,而最高级事物的知识是理解低级事物的决定环节(如马克思所说,猴子不是理解人的关键,而相反,人是理解生物界发展中猴子的地位的关键)。因此,不是把社会规律搬到自然界而成为普遍规律,而是社会规律的知识是发现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必要前提。
假如要理解发展,就必须研究最高形式,即社会的话,那么要研究社会也应当研究最成熟形式的,即其发展的主要趋向的现代社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样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
关于共产主义形态的学说,构成了一种特殊的、不同于哲学的知识理论,即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论。但是共产主义从一定方面来说,它包括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中。也就是说共产主义作为主体的一种社会要求,人们应当带着这种要求来实际地研究客体,即研究存在的形式和规律,共产主义作为社会历史上某种暂时的思想,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思想来研究自然界。
当一些人力图使别人相信他们理解世界、理解存在本身,而实际上他们却抛开社会、社会需要和主体时,他们就首先使自己误入迷途。如果说他们理解世界,那么他们也是以自己的社会、阶级等的眼光来看待世界。这样就出现了人类一般认识,其中包括哲学认识中的历史主义。
如果哲学的任务不是对世界的直观,而是研究世界,以便达到实际地改造世界的目的的话,那么这个目的,应当是在人从实践中获得的一定的社会认识中达到的。对辩证唯物主义来说,这种思想就是共产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同共产主义具有某种本质的联系。因此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哲学体系,同形而上学是有根本区别的:它还保留了形而上学的某种东西,是因为它也把研究存在、客观现实的普遍规律和形式作为自己的任务。
但是辩证唯物主义不同于过去的和现在的形而上学的各种体系,首先,它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揭示这些规律和形式,但它不是采用某种思辨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而是借助于现代科学的知识,通过总结科学资料的方法;其次,它是从存在同思维的关系中来研究存在,它既起着本体论的作用,又起着认识论的作用;再次,它从思维规律同存在规律内容上的同一、一致出发,作为逻辑学(建立思维向客观真理运动的普遍方法和形式)而出现;最后,它不是直观地研究存在及其形式,而是把它们看作人的感性的、物质的、革命批判的实践活动的客体,所以它也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因此它同时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它从理论上论证了作为社会思想的共产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中的这些因素,在逻辑上彼此相互联系,构成了不同于过去的和现在的任何其他哲学体系的整体,而一些现代哲学派别则只能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中的这些个别方面、因素上。例如实证主义坚持现代哲学必须是逻辑学的思想,实用主义强调主体在研究存在的形式和规律时的能动作用,存在主义的出发点是没有人的存在就不可能理解一般存在的原理。但是这些因素被他们绝对化了,脱离了其他的因素,因此他们所建立的整个哲学体系就是片面的、歪曲的。假如只是注意和把握它的某一个方面,一个脱离其他因素的因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批评者常做的),那就不可能理解和正确地评价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只有完整的东西才是真理,只有研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内容,才能理解它在现代科学知识体系和目前社会中所进行的思想斗争中的地位和意义。
(二)认识论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既是世界观、方法(逻辑学)论,同时也是认识论,不能把这些组成部分相互割裂,也不能把这些组成部分变为某种各自独立的互不相关的东西。世界观作为方法论和认识论而起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规律和范畴都是如此,它们具有客观的内容,同时也是认识现实世界的方法和理论。
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为一些个别的科学(本体论、认识论)或具有自己规律的一些独立部分是不对的。规律和范畴对整个哲学及其组成部分来说是一个东西,但是不可能一下子研究或分析全部问题,为了研究和科学地分析哲学,我们可以而且应当把它分为一些个别的问题、方面。大家都知道,哲学的某一规律或范畴是具有客观内容的,反映了客观现实本身的运动规律,因此根据它作为某种特定的客观内容来分析它的逻辑的和认识论的内容,指出它在认识的运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合理的。因为任何研究和探讨,都是对我们感兴趣的方面的抽象化和强调。不能忘记整体,但是如果不仔细地从各个方面和角度去研究整体,那么也不可能理解整体。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可以分出一系列通常称为认识论的问题,然而不能说在这种情况下所研究的范畴,不具有客观的内容,不反映客观实际中的任何东西。这样的范畴在哲学中是没有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只能作为认识的范畴来分析。认识本身是作为研究的对象,并且是从它所特有的、作为人类主观活动形式的方面来研究的。
这并不构成同唯物辩证法问题无关的哲学的特殊领域,因为孤立存在的认识论是不存在的。列宁写道:“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从不知到知的转化。”[8]但是,研究认识的起源和发展即从不知到知的转化就成为了哲学的一个科学问题。
作为认识论的哲学的任务并不局限于此。作为世界观、方法论的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认识论,但是这个问题通常被认为是认识论的问题,在认识论中认识作为人的主观活动的过程本身,是专门研究的对象;这个问题对弄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特点,是非常重要的。
把认识论变为某种独立的科学,或存在于唯物辩证法之外的哲学知识的一个部门,是错误的,但是作为我们世界观的一个问题、方面进行专门研究,是必要的,尤其在现代科学认识蓬勃发展的条件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只有在概括全部经验成果(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理解)的基础上,才可能卓有成效地解决认识论问题。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认识论应当在下列知识领域基础上形成:哲学史和各门科学的历史、儿童和动物智力发展的历史、语言的历史、感觉器官的生理学。[9]这些知识中的每一个领域,都能阐明人类认识过程的某一特定的方面。
哲学史和各门科学的历史,为理解认识的整个过程提供了必要的材料。这一整套科学,如儿童和动物智力发展史、人类语言史,都使人们能够理解人类认识产生的过程和它区别于动物心理活动的某些特点。所有这一切都为弄清人的认识能力和器官产生和形成的过程,提供了必要的材料。
感觉器官的生理学(而现在可以更广义地说,高级神经活动的生理学)研究人类认识的物质基质即神经系统的作用,这对认识论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心理学揭示具体的人们认识过程中的规律,而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论,不是简单地综合这些知识领域的资料。任何来自各个领域的知识的总和都不是科学,唯物辩证法对这些知识进行概括和综合,揭示自己的规律,形成自己的范畴。
列宁在世时,对于控制论还一无所知,所以他不能把它包括在形成认识论的知识领域中,但是就其本质和内容来说控制论应归入进去,因为它的资料对理解认识的过程是非常有益的。还有,在某种意义上控制论吸取了高级神经活动生理学和语言科学的资料,把认识过程作为一个复杂活动的控制体系来研究。在这里主要的是认识的信息方面(储存和处理信息的过程)。控制论的资料使我们有可能更深入地研究某些认识论的问题,注意到早先未予以应有重视的认识论范畴。
下面我们将要分析有关认识论的一些最重要的问题,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然而对这些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孤立地进行研究,即不能离开构成我们世界观的(作为方法论和认识论而起作用的)内容的全部问题来研究,因为这些问题只是揭示世界观某些方面和特点的一个部分。
二、认识是反映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唯物主义地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并把认识理解为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为深入理解认识过程的本质,创造了必要的前提。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阐述了作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基础的原理:
“(1)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我们的感觉而在我们之外存在着的……
(2)在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决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原则的差别。差别只存在于已经认识的东西和尚未认识的东西之间……
(3)在认识论上和在科学的其他一切领域中一样,我们应该辩证地思考,也就是说,不要以为我们的认识是一成不变的,而要去分析怎样从不知到知,怎样从不完全的不确切的知识到比较完全比较确切的知识。”
列宁的这些认识论的结论反映出了他对待认识过程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前两条原理是反对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对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进行了详尽和深入的分析。我们都明白,为什么列宁正是在这里对认识论的这一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因为他批判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现实的反对派——马赫主义者、经验批判主义者、新康德主义者、休谟主义者,他们恰恰是否认在人的意识的各种形式中得到反映的客观现实的存在,在认识同处于人的意识之外的事物、过程之间建立起一条鸿沟。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的主要任务就是捍卫、论证和发展认识论中的唯物主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注意到认识过程的辩证法问题,特别是在解决关于真理问题、关于真理中绝对和相对的相互关系问题时,他总是谈到辩证法问题。然而,认识过程的这一方面得到更详尽的发展还是在列宁的其他著作中,特别是在《哲学笔记》中。
有人企图把列宁的认识论思想同马克思提出的认识论的原理割裂开来,说什么马克思强调了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性、认识的创造性,列宁却坚持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特有的反映论立场,说反映论是护教论和教条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为一切现存的东西辩护时,不应当改变现实,只应当去反映它)。此外,还有人企图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同《哲学笔记》这两部著作中所反映出的列宁的思想之间找到什么矛盾。
这样一来,研究《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认识论问题的意义,就被贬低了。该书似乎是列宁在仔细研究黑格尔的哲学遗产之前写成的,而实际上,列宁的认识论结论既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认识论的思想没有矛盾,而且几个结论之间也没有矛盾,虽然它们之间是有差别的。差别是由于:一个是另一个的继续和发展,在《哲学笔记》中列宁更详尽地研究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以第三个认识论结论的形式明确阐述过的问题;而且在《哲学笔记》中列宁发展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思想时,在认识论中不仅没有任何地方离开唯物主义,而且相反,列宁论证和加深了它的主要思想,即认识的内容是客观的,认识是对事物、过程和规律的反映。
没有任何根据说列宁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离开了认识过程中主体的能动性。马克思主义原理是列宁的出发点,列宁不是重复马克思的话,而是在他的思想的基础上探讨了认识过程的一些方面,准确而清楚地了解它们,对于反对敌对世界观的斗争和发展科学认识的实践来说是必要的。
(二)反映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最重要概念